编辑: 芳甲窍交 | 2019-07-17 |
1、GBZ/T
194、 GBZ/T
205、GB/T
50087、AQ/T 4249的规定. 应为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提供符合防护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应按照GB
2626、GB
11651、 GB/T 29510和GBZ/T 195的要求选用和配备. 对可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设备必须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设置应符合GBZ
158、GBZ/T 203的要求. 工作程序和内容 职业病危害识别与分析 制鞋企业典型生产工艺 皮、革及布料等原材料经裁断、刺绣制成鞋帮部件,商标经印刷、高频热合等与鞋帮各部件经缝纫制成鞋帮;
橡胶及助剂、添加剂等经密炼、开炼、硫化、压榨等工艺制成外底;
EVA颗粒及添加剂等经密炼、开炼、造粒、压榨制成中底粗胚,经修剪打磨及喷漆处理制成中底;
EVA片经削皮与布料经成化、压榨、裁断、印刷制成鞋垫;
外底、中底等鞋底部件经刷胶粘合制成鞋底,鞋帮经缝纫包尼斯后套楦、定型、打磨、清理等处理后与鞋底刷胶粘合制成成品鞋. 典型制鞋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图见附录B. 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 鞋帮制作过程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 皮料裁断过程产生的皮毛粉尘;
革料、合成布裁断及缝纫、刺绣等生产过程产生的其他粉尘;
印刷、油墨调配、制版、印刷版清洗等生产过程产生的苯、甲苯、二甲苯、丙酮、丁酮、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二氯甲烷、正己烷、甲醇、丙醇等;
重力裁断机、缝纫机、捶打机、打眼机、刺绣机等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高频压合机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高频电磁场;
激光裁断机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激光. 鞋底制作过程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 橡胶、EVA等配料过程产生的沉淀二氧化硅粉尘、炭黑粉尘、氧化锌;
橡胶硫化过程产生的二氧化硫、硫化氢、苯乙烯;
硫化、压榨、注塑、烘干等生产过程产生的高温;
EVA、PE等原料配料、造粒以及鞋底打磨、抛光等生产过程产生的其他粉尘;
密炼机、开炼机、压榨机、注塑机、清洗机、造粒机等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鞋底清洗、擦污染等生产过程产生的乙酸乙酯、丙酮、丁酮;
外底、气垫等鞋底部件清洗、先处理、刷胶、粘合等生产过程以及胶黏剂调配过程产生的苯、甲苯、二甲苯、乙苯、二氯甲烷、二氯乙烷、三氯乙烷、正已烷、乙酸丁酯、乙酸乙酯、丙酮、丁酮、甲苯二异氰酸酯. 帮底组合过程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 缝纫、打磨过程产生的其他粉尘;
鞋底清洗、帮底刷胶、帮底粘合及胶黏剂调配过程产生的苯、甲苯、二甲苯、乙苯、二氯甲烷、二氯乙烷、三氯乙烷、正已烷、乙酸丁酯、乙酸乙酯、丙酮、丁酮、甲苯二异氰酸酯;
缝纫、套楦、打磨等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 检维修及附属设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 电焊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电焊烟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臭氧、噪声、紫外辐射、高温;
打磨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粉尘、噪声、手传振动;
喷漆作业、油漆防腐作业过程中可能接触的苯、甲苯、二甲苯等;
气割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金属氧化物粉尘、高温、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噪声、紫外辐射等;
检修工具运行可能产生的噪声、手传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