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9-07-17 |
(七)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参与实施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外河南省药品增补目录,组织实施基本药物、耗材和医疗器械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指导基本药物药事管理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和省增补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建议,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建议.
(八)贯彻落实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全市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
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九)完善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和应对计生家庭老龄化等制度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十)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指导城镇社区各类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计划生育工作. (十一)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十二)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同指导卫辉市卫生学校开展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指导开展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三)完善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四)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
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国家、省和新乡市要求,组织卫生和计划生育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十五)指导制定全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十六)指导全市干部保健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以及市保健委员会委托或指定的有关保健医疗方面的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负责市保健对象重要医疗保健任务的协调和指导. (十七)承担市政府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卫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是行政单位.现有干部职工52人,其中:行政人员32人,事业人员19人,自收自支人员1人.设13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政策法规股、人事股、规划财务审计股、医政股、妇幼健康服务股、疾病预防控制股、卫生应急办公室、综合监督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股、宣传教育股、科学技术服务股、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股.16家乡镇卫生院,9个市直单位,即:卫辉市人民医院、卫辉市中医院、卫辉市妇幼保健院、卫辉市华新医院、卫辉血站、卫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辉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卫辉市120急救中心、卫辉市卫生学校.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财决批复01表 部门:河南省新乡市卫辉市卫生局 金额单位: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金额 栏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