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9-07-17 |
3、信誉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
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
4、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
须提供企业出具的反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承诺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接受澄清要求 供应商应在收到谈判文件三天内,将需要答疑的问题发传真并E-mail至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E-mail:[email protected]).
4 谈判有效期
60 日历天(从谈判截止之日算起)
5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完全复印件)
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7 招标内容 灵宝市2018年第四十五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大王镇监理)
8 工期 同施工工期
9 质量 执行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10 谈判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叁仟元整($:3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三门峡)》(http://www.smxgzjy.org/)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并在系统中打印回执单图片,回执单应当制作在投标文件中.《保证金绑定手册http://www.smxgzjy.org/bwstb/9170.jhtml》
11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室(灵宝市信用合作联社12楼)
12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18年12月10日9时00分13 谈判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12月10日9时00分 地点: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室(灵宝市信用合作联社12楼)
14 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宝市大王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525209289 地址:灵宝市大王镇干店街 监督单位:灵宝市国土资源局
电话:0398-885594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灵宝分公司地址:灵宝市振兴路北段西侧豫西股份有限公司院内办公楼五楼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98―8863810
15 谈判控制价 小写:2.2% 大写:施工总金额的百分之二点二(以最终决算价为准) 注:本谈判文件中内容与谈判须知前附表中内容不一致时以谈判须知前附表中内容为准.
二、谈判须知
(一)总则 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公告中的所叙述的内容. 定义 采购人:前附表所述,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代理机构:依法受采购人委托代理组织政府采购活动的执行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合格供应商: 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前附表第二项规定的其他内容 成交供应商:接受成交通知书,最终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响应文件:指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及认为有必要提交的所有文件. 供应商开标时需提供样品,具体要求详见
第四章技术要求与标准. 谈判费用 无论谈判过程中作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本谈判活动自身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3.2.本项目由成交人按照国家规定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费用,供应商在报价应充分考虑此部分费用,并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若未包含此项费用,采购人不在另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