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2019-07-17
龙岩市新罗区粮食局关于 2016年度预算公开材料整改的情况说明 龙岩市新罗区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龙岩市新罗区2016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的处理决定》(闽财监决〔2017〕45号)的财政检查决定书及区财政局的整改通知,我局2016年度预算公开内容存在"无三公经费增减变动说明"细化程度不够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整改,将2016年预算公开内容重新对照要求进行补充细化,现将整改情况说明如下: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预算安排3.5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国家有关部门、兄弟县、市粮食局及有关单位部门、粮食企业或有业务关联的企业等方面的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预算安排2.40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0万元,公车购置费2.40万元.公车购置费与上年持平.公车运行费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持平主要原因是: 严格控制公务车运行费用,按照财政预算支出. 通过这次检查,我们深刻认识到工作中存在不够认真细致的问题,今后将提高认识,严格按照财政部门部署的预决算公开要求执行,加强自身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更好地履行好工作职责. 201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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