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 2019-07-17 |
电话:0731-56568308.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以投标人上一年度经会计事务所认定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审计报告提供为准;
从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则可以再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为准,否则相应评审项目不予计分;
从每年的5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投标人应当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否则相应评审项目不予计分;
如投标人能够提供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而没有提供,且造成评审计分有利于该投标人,应当按弄虚作假处理.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3 年(指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类似项目的加分有效期为36个月,按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计算.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3 年(指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 3.6.3 签字和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规定处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章. 加盖的投标人单位章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