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 2019-07-17 |
招用普通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后,按每人每年1000元奖励企业;
小微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保费,按其所缴金额的10%给予补贴.
(五)中小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对小微企业年内实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技改项目,生产性新设备投入100万元以上,按生产设备投资额的3%给予补贴.
(六)中小微企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小微企业每获得国家授权1个发明专利奖励3万元,每通过1个省级新产品、新技术鉴定的奖励3万元.首次获得国家级品牌、省级品牌、市级品牌认定,分别奖励100万元、10万元、1万元.新注册成功1件地理标志商标的奖励10万元.新注册成功1件农副产品商标的奖励1000元.
(七)创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 鼓励各类资本到创业园建设多层标准厂房,项目竣工投产后,新建单层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多层厂房,第一层厂房每平方米补贴50元,每多一层每平方米增加补贴50元;
多层厂房安装货运电梯,按电梯价格的30%予以补贴;
当年新建30亩以上、培育小微企业10家以上的创业园区,按5000元/亩给予奖励.
(八)园区服务体系建设扶持项目 对在园区内新建500平方米以上,具备行政、信息、技术、商务、金融(财务)、人力资源等方面服务功能且运转正常的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一次性奖励20万元;
获得国家、省、市公共服务平台认定,按照都发〔2012〕7号文件规定奖励;
鼓励各镇(区、街道)园区建立网络信息平台,经市评审认定合格,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九)创业示范典型奖励项目 鼓励规划建设具有滚动孵化功能的小微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对当年获得国家、省小企业示范(培育)创业基地、市AAA级中小企业园、市AA级中小企业园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对首次获批省高成长型(培育)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示范(培育)企业、中小企业管理创新建设示范(优秀)企业、省专精特新产品企业认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首次获得省科技型(民营科技)中小企业认定,一次性奖励3万元.
(十)创业培训奖励项目 相关培训机构到镇(区、街道)、村(居)每举办一场达200人以上规模的创业培训活动,一次性奖励2000元. (十一)先进单位和个人表彰奖励项目 对推进全民创业工作成绩显著的镇(区、街道)、有关企业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三、资助方式及要求 采取奖励、补助的方式,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凡享受过国家、省、市、区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以及不同项目同一实施企业原则上不重复安排.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必须现场察看生产设备、设备购置发票、银行对账单等原始凭证.创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必须察看创业园区现场、丈量厂房面积、土建工程的设备或原料购置发票、工程结算清单以及银行对账单等原始凭证.
四、申报材料
(一)园区内租赁标准厂房生产经营项目 ①专项资金申请表(附表1);
②企业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含工商年检记录);
③标准厂房租赁合同;
④园区管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⑤税务部门出具的2013年及2014年纳税证明;
⑥其他证明材料.
(二)特殊创业主体创业补助项目 ①专项资金申请表(附表2);
②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含工商年检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