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 2019-07-17 |
2014年,市委、市政府按照国家的惠农政策,决定继续对种粮农户实行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以下简称"粮食两补").具体补贴政策是:
一、2014年的"粮食两补"按2013年核定的水稻实际种植面积和全市统一的补贴标准:粮食直接补贴11.40元/亩,农资综合补贴70.00元/亩给予补贴.
二、"粮食两补"资金由市财政局委托市信用联社向农民兑付,于2014年3月31日以前将补贴资金一次性打入农户"一折通"存折.4月1日以后,您可持"一折通"和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居住地附近的信用社查询并领取补贴款.各信用社不得向农户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得推迟兑付,并按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存款利息.
三、为防止代领、冒领、抵扣应缴各种费用等现象的发生,请您尽可能亲自领取"粮食两补"资金,并妥善保管好"一折通"存折.乡(镇)政府部门及村组不得集中代领转付"粮食两补"资金,也不得抵扣任何款项.
四、2014年4月至11月,您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将组织对农户2014年粮食种植面积和品种分早、中、晚进行核实,以村组为单位进行张榜公示.核实后的实际种植面积,将作为2015年发放"粮食两补"的依据.请您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实际种植面积的核实工作,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反映,确认无误后,在《粮食补贴面积农户分户登记表》上签字认可.
五、维护自身"粮食两补"资金权益是您的权利,同时欢迎对兑付工作进行监督.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
电话:0716―
7298540、7298076. 春耕时节即将来临,希望广大农民朋友们抓住党的惠农政策机遇,积极发展粮食生产,加快增收致富步伐,共同建设幸福美好的家园. 石首市人民政府 201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