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 2019-07-17 |
四、规划编制依据 4.1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00年12月1日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2日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16年11月7日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2002年1月1日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28日修订) 7.《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6年11月1日施行) 4.2行政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9年1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1987年10月20日施行) 4.3地方法规 1.《辽宁省渔业管理条例》(2016年2月1日施行) 2.《辽宁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2005年4月1日施行) 3.《辽宁省海洋环境保护办法》(2006年8月1日施行) 4.4部门规章 1.《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2010年7月1日施行) 2.《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1995年5月29日施行) 3.《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2003年9月1日施行) 4.5规范性文件 1.《辽宁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 2.《辽宁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辽政发[2014]11号) 3.《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发展 十三五 规划》 4.《凌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5.《凌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 6.《凌海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7.《关于在渤海实施海洋生态红线制度的意见》(辽政办发[2014]18号) 8.《关于在黄海实施海洋生态红线制度意见》(辽政办发[2016]161号) 9.《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 10.《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11号) 11.《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12.《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16]1号) 13.《农业部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
五、规划内容及成果 5.1规划文本 依据《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编写《规划》文本,进行水域滩涂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明确各类水域滩涂生态保护措施和利用方向,进行水域滩涂承载力分析,形成评价结论.对水产养殖产业发展进行预测并拟定开发总体思路.依据《辽宁省海洋功能区划》和《凌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养殖功能区,划定凌海市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并实施保障措施. 规划范围为凌海市行政管辖区内已经进行水产养殖开发利用和目前尚未开发但适于水产养殖开发利用的所有(全民、集体)水域和滩涂.主要针对凌海市行政管辖区内海水养殖区(包括海上养殖区、滩涂及陆地养殖区)和淡水养殖区(包括池塘养殖区、湖泊养殖区、水库养殖区和其他养殖区)进行整体规划.规划期限为2018-2030年.主要内容包括: (1)总则:在介绍凌海市水域滩涂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明确科学规划的重要性.收集规划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遵循 依法规划、规范施策;
统筹布局、转调结合;
突出重点、循序渐进;
生态优先、底线约束 原则,明确规划目标,并依据规划目标设定重点任务. (2)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评价:在阐述水域滩涂资源状况、自然气候条件、水生生物资源状况及水域环境状况的基础上,对凌海市水域滩涂承载力进行总体分析评价.通过分析水产养殖发展现状,结合区域经济发展方向,对水产养殖前景进行预测,并结合承载力评价结论,规划养殖方式和养殖品种.根据水域滩涂承载力评价和水产养殖产业发展预测结论,形成养殖水域滩涂开发总体思路. (3)养殖生态承载力评价:通过专家评估与历年调查结果筛选,构建养殖生态承载力评价指标体系.该体系主要由养殖空间承载系统、养殖环境承载系统和养殖资源承载系统三大类构成,分为3个层次,其中A层为目标层,B为准则层,C为指标层,具体评价方法详见附件《辽宁省海水养殖生态承载力评价报告》.养殖生态承载力评价结果显示,凌海市处于中等水平,主要是空间承载能力和环境容纳能力较弱.由于凌海市海水养殖区域的历史沿袭,现有实际养殖区与海洋功能区划、国家自然保护区条例不符,全部滩涂养殖和部分浅海及海水池塘养殖分布在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90%的海水池塘和部分淡水池塘及浅海养殖分布在保护区的实验区域内. (4)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内容依据《辽宁省海洋功能区划》和《凌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养殖功能区,将功能分区区分为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与养殖区.并分别对不同功能分区的类型、面积、位置及管理措施进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