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此身滑稽 | 2019-07-17 |
为尽快查明事故原因,明确事故性质,分清事故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建议县人民政府成立由县安全监管局牵头,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总工会、县国土局组成的县"2・23"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参与事故调查工作,依法对此起事故进行全面调查.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事故调查组自行撤销. 妥否,请批复. 附件:拟成立县"2・23"事故调查组人员名单 昌江黎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2月28日 联系人:文进彬,手机:13976830156 昌江黎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2月28日印发 附件: 拟成立县"2・23"事故调查组人员名单 组长:陈唐(县安监局局长) 副组长:王树山(县安监局副局长) 成员:钟爱群(县检察院) 许健(县监察局) 文进彬(县安监局) 文忠光(县公安局) 叶玉强(县总工会) 李威(县国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