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9-07-17 |
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 ②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中标后需押证上岗),且投标时无在建工程,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 ③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工程勘测、设计、施工等企业)必须在 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 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相应资质类别及等级;
④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在参与本项目投标前,必须在 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 上填写并提交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登记表. 注:3.
1、3.2条资料均须在开标时提供原件,装入原件袋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
2018 年06月20日至 2018年07月12日,在南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fztb.com//)或江西省招标投标网(http://www.jxsggzy.cn/web/)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报名资料费800元,在投标文件递交时交纳(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7月12日14时30分,地点为南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南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丰县农业局 地址:南丰县 邮编:344500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13879419036 招标代理机构:萍乡市鑫源工程造价审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抚州市南丰县宏恒创业街 邮政编码:
344500 联系人:汪女士 联系
电话:15279450956 2018年06月13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 招标人 详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详见招标公告 1.1.4 项目名称 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南丰县2018年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1.1.5 建设地点 白舍镇、紫霄镇、双田镇、洽湾镇、太源乡、莱溪乡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统筹整合范围的中央和省级资金 5310万元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规划勘测、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及相关后续服务和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产品采购及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勘测、设计工期:30日历天;
计划施工工期:
130 日历天;
计划施工开始工作日期:当年07月,以监理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次年01月底. 1.3.3 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试行);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详见招标公告. 财务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信誉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不补偿 补偿,补偿标准: 1.9.1 踏勘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5天以邮件形式(邮箱号:[email protected])提出答疑,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及修改的时间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为:投标截止日期7天前网上回复.招标文件的修改时间为:在投标截止日期7天前网上回复.招标文件澄清在南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投标人须自行到网上查看,否则后果自负. 1.11.1 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担的工作 无1.11.2 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如投标人拟将本项目设计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工作进行分包,允许分包的范围仅限于工程设计中跨专业或特殊要求的设计工程,拟定的分包人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其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作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且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和批准. 分包金额要求:无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按国家规定执行. 1.12 偏离 ?不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