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9-07-17 |
二、单一来源采购谈判须知
1、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单一来源采购所叙述的政府采购项目.
2、定义 (1) 采购组织机构 系指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受使用单位委托,组织本次单一来源采购谈判的机构. (2) 采购人 系指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采购单位. (3) 谈判响应方 系指向采购组织机构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 采购项目 系指采购文件要求的采购项目.
3、合格的谈判响应方 参见采购公告.
4、谈判费用 无论谈判过程和结果如何,谈判响应方均自行承担与本次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5、报价 (1)报价应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单位为元,报价是指货物报价和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运输、装卸、保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售后服务、维护所需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和;
(2)报价货币为人民币,单位:元. (3)本次采购采购方是否设定标项的市场参考价或最高限价及其具体价格将在唱标前宣布,凡是供应商最终报价超出市场参考价或最高限价的均作无效响应处理.
6、响应采购的保证金 (1)谈判响应方应于相应的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刻前向采购组织机构交纳规定的保证金. (2)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谈判,应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单一来源采购. (3)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日后,供应商撤回谈判响应文件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4)成交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按规定向采购人交纳成交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后,凭采购人出具的证明及保证金递交函复印件到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综合科(
电话:0571-82899319)办理退付手续.保证金均以银行自动转账形式退付,恕不退还现金.项目验收合格完成后,由采购单位收取5%的质量保证金,并退还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服务问题的,由采购单位退还. (5)无特殊情况,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由银行自动退还原账号.保证金均以银行自动转账形式退付,恕不退还现金.
7、谈判有效期 (1)自谈判日起60个工作日内,谈判响应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将被拒绝. (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谈判响应方协商延缓谈判响应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在这种情况下,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3)谈判响应方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谈判响应方不能修改谈判文件.
8、谈判响应文件内容 应当包含按以下顺序目录排列的内容,有关格式后附样张: (1)诚信承诺书. (2)初次报价表. (3)供应商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委托的,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4)谈判响应方、谈判响应方法定代表人(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的为负责人)提供的萧山区检察院或谈判响应方注册所在地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可使用复印件但需加盖谈判响应方公章.谈判响应截止日前2个月内出具的《告知函》方为有效.)响应方为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 (5)供应商基本情况: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提供前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诸如企业规模、人员结构、经营状况、优势、传媒报道、有关荣誉等其他资料. (6)有关供应商资质资格的证明证书: a.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