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2019-07-17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汝州市夏店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汝州市夏店镇 联系人:霍世杰 联系

电话:15093762378 代理机构:中鼎景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丹 联系

电话:15333751188 地址:汝州市朝阳路平顶山银行西隔壁一楼 2018年7 月25日前附表项目 内容1工程综合说明 项目名称:汝州市夏店镇贫困村农业灌溉机井配套工程 采购编号:汝财谈判采购-G-2018-239 施工范围: 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要求质量:合格 要求工期:20日历天

2 响应人资格要求 2.

1、投标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

2、投标单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力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井凿井专业资质. 2.

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专业资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2.

4、投标单位近三年来具有类似业绩至少一项(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

5、投标人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截止日当天 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必须在有效期内. 2.

6、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禁止投标(信用记录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 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附在投标文件里). 2.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 踏勘现场:自行组织 答疑形式:本工程不举行招标答疑会议,将针对各家响应人提出的书面疑问做出书面答疑,并发给所有响应人

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

60 天(日历日)

6 本次投标保证金为 8000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并可采取转账或现金的形式提交至指定银行,以到账时间为准);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发出中标公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退还. 单位名称: 中鼎景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帐号:

255959069716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郑州纬五路支行 地点: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12号河南合作大厦B座10楼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1日16:00之前.

7 递交响应文件:正本壹份, 副本肆份(附带电子文档一份 U盘)

8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18年8月2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至:汝州市朝阳路平顶山银行西隔壁1楼办公室

9 谈判时间:2018年8月2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汝州市朝阳路平顶山银行西隔壁2楼会议室 有关谈判活动的文电按下述地址联系: 代理机构:中鼎景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丹 手机:15333751188

一、总则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汝州市夏店镇贫困村农业灌溉机井配套工程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1.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1.5.工期要求:20日历天;

本次招标形式为竞争性谈判. 费用 2.1响应人承担其响应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均不负担任何责任. 定义及解释 工程:系指谈判人按谈判文件规定而提供的汝州市夏店镇贫困村农业灌溉机井配套工程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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