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9-07-17 |
二、分析相关判定情况
1、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不属于2013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
且该项目不在《陕西省限制投资类产业指导目录》(陕发改产业[2007]97号)内,符合陕西省现行的有关产业政策;
同时,本项目使用的工艺和设备未列入《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中淘汰或禁止发展类. 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a、外环境相容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陕西省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瑞兴路9号,项目地东侧为宝鸡市药监局(高新分局),南侧为佳润捷汽车修理厂,西侧(隔路)为宝鸡华西制药有限公司,北侧为高新大道.根据项目运营过程中各环节分析,本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及洗车废水,维修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有机废气以及汽车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对于噪声,本项目通过对设备进行基础减震、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达标排放;
对于生活污水、洗车废水,本项目通过沉淀池等设施排入市政管网最终排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对于维修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本项目通过对焊接烟尘配备移动式焊烟净化器进行收集处理,对打磨粉尘通过打磨机自带的除尘设备进行处理,对喷漆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配备一套 过滤棉+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 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等措施;
对于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部门进行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等措施,因此本项目产生的污染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 b、用地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陕西省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瑞兴路9号.租赁鑫旺实业有限公司开发场地,属于工业用地. c、交通及水电设施的配套性 本项目位于陕西省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瑞兴路9号,区域配套设施齐全,水、电等基础设施完善,交通便利.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小,不会改变原有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的功能.本项目在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理,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小,不会改变原有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的功能. 另外,本项目不在当地地下水和地表水源保护区范围,项目用地范围200米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军事设施、饮用水源保护区等14类重要生态保护区.且项目不涉及大量资源的占用,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不会破坏区域环境质量.本项目严格实行环保要求,主要污染物能达标排放,环境质量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选址合理可行.
3、环保政策符合性 查阅《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年~2020年)》和《宝鸡市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行动方案》、《宝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对项目环保政策分析,具体入下表. 表1-1 项目环保政策分析 名目 内容 项目 情况 分析 《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