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摇摆白勺白芍 2019-07-17

教师在省级以上刊物有环境教育论文发表或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的;

学生在地(市)级以上环境类(知识竞赛、征文、论文、绘画、摄影、电脑制作等)比赛获奖的,可获加分(值另定);

学校有生态环保实践基地,有学生或教师环保志愿者组织并开展活动的可获加分(值另定). 注:评选分之和达90分以上者,即达"绿色学校"标准. 附件2 市级绿色学校申请表 学校 地址 邮编 校长 电话 传真 学校联系人 职务 电话 创建"绿色学校"主要工作 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盖章) 年月日县(区)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盖章) 年月日市环保局、市教育局审核意见 (盖章)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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