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 2019-07-17 |
一、申请人慎重承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完整,且现工作单位无集体户口,我本人及直系亲属在成都市内均无合法固定住所.
如有虚假,人才中心可请公安部门按照规定对此作出处理.
二、申请人知晓并同意遵守以下关于挂靠人才集体户的管理规定.
(一)挂靠人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条例,配合人才服务机构做好户籍管理相关工作;
(二)挂靠人每6个月通过成都人才公共服务平台(http://s.rc114.com/)填报一次《集体户人员信息采集表》;
(三)为避免造成人才集体户人员(以下简称人员)的个人邮件不能及时收悉的问题,挂靠人不能将人才中心集体户地址作为个人通讯地址使用.确因特殊原因需将个人邮件寄至人才集体户地址的,挂靠人应在15日内前往领取,逾期未领取的将做退件处理,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全部由挂靠人本人承担;
(四)若挂靠人党组织关系在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的,在户口迁出时应将其党组织关系同时转出.
(五)挂靠人具备以下户口迁出条件的,应在3个月内将户口从人才集体户迁出,逾期未迁的,人才中心有权暂停与挂靠人有关的一切服务,公安机构也将对挂靠人的户籍信息进行锁定,由此造成的后果须由挂靠人本人自行承担. 1.挂靠人本人及直系亲属在成都市拥有了商品房、二手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自建房、自有房等有合法房屋产权的房屋(含未拿到产权证但已经实际入住的按揭购房),直系亲属是指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子女的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2.挂靠人的工作单位已建立集体户口;
3.挂靠人的人事档案已从人才服务机构转出的;
4.若挂靠人属于"先落户后择业"的毕业生,落户满2年仍未在成都市落实工作单位.
(六)挂靠人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成都市(含郊区、市、县)购房但未交房的,挂靠人应在购房合同签订1个月内向人才中心提交购房合同以备案,逾期未备案的,将视作具备迁户条件,备案方法: 1.现场备案:提交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将退还);
2.网上备案:将购房合同扫描件通过邮箱发送至人才中心邮箱([email protected])备案,邮件名称格式为:XX购房备案,邮件内容格式为:XX(身份证号码XXXX),房产拟于XX年X月交房.
三、集体户迁至我市房产流程: 从户籍挂靠人才中心借出常住人口登记表(即户口页)原件后(借出流程通过"http://s.rc114.com/-户籍关系迁出"查询),再持以下材料前往房产所在地的区(市)县公安分局办证中心一次性办结户口迁移手续:
(一)户口本原件;
(二)身份证原件;
(三)房产证原件(未获取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及物管开具的入住证明原件,下同);
(四)16周岁以上人员提供1张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标准照片;
(五)结婚证、出生证或其他亲属关系证明原件(仅房产不是本人的提供). 说明:亲属关系证明是指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等证件,或由档案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能反应亲属关系的个人档案,以及法院裁决书、判决书,具有合法资质的机构出具的DNA鉴定报告等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律文书. 联系函号(工作人员填写)申请挂靠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