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 2019-07-17 |
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安全费用按照 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 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八条: 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4%提取;
(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第三十一条: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 【条文制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制定.本条是本管理规定的重点,体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体责任. 第六条【政府职责】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市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支持、监督并协调各区人民政府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支持、督促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履行对危险化学品的监督管理职责. 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区内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机制;
(二)危险化学品园区以及卸载基地的规划及布局;
(三)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