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racecats | 2019-07-17 |
第四次付款:售后服务期满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10%的款项,即人民币玖万叁仟伍佰元整(? 93,500.00 ). 每次办理付款时,乙方应提供发票,并按甲方要求提供付款申请(格式另附)、付款明细、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涉及验收的,应同时提交甲方技术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 本项目每年1月至4月份不办理合同付款事宜. 5. 合同签订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代表甲方(国家税务总局)签订本合同. 乙方由法人签订合同的,乙方法人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由授权代表签订合同的,乙方授权代表应提供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6.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在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甲方:国家税务总局 乙方: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签字: 盖章:盖章: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二合同通用条款1. 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甲方 是指国家税务总局. 1.2 乙方 是指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1.3 甲方采购部门 是指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 1.4 甲方技术部门 是指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1.5 合同 系指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6 天 除非特别指出, 天 均为自然天. 2. 标准 2.1 乙方为甲方交付的货物应符合谈判文件所述的内容,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2 除非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 货物和服务 3.1 货物和服务 是指乙方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向甲方提供的安防系统硬件与软件产品采购、安装集成、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培训等.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售后服务期满止.售后服务期为自项目完成最终验收之日起三年. 3.2 乙方所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技术规格应与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相一致. 3.3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如不符时,乙方应负全责并尽快处理解决,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保留终止合同及索赔的权利. 3.4 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以上原因导致或引起甲方损失及导致或引起第三方受到损害的,全部赔偿责任均应由乙方承担. 3.5 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应在约定时间内免费修复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如果乙方没有在约定时间内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3.6 除合同条款另行规定外,伴随货物和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4. 知识产权 4.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的起诉. 4.2 甲方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成果(包括发明、发现、可运行系统、源代码及相关技术资料、文档等)享有永久使用权、复制权和修改权.项目系统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软件著作权、技术秘密的所有权、使用权、转让权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5. 保密条款 5.1 甲乙双方应对在本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对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技术资料、技术诀窍、内部管理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5.2 乙方在使用甲方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资料及甲方相关的业务和技术文档,包括税收政策、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软硬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1) 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漏、公开或传播甲方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