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 2019-07-17 |
评审专家5名确定方式: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确定5名;
其中财务专家:1名;
法律专家:1名. 6.3.3 评审小组推荐候选投标人排名的人数
3 人7.1.3 项目合同不可谈判的内容 不可谈判的内容如下: 项目运作模式;
回报机制;
合作期限;
项目产出:形成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内容;
执行的环境保护标准;
各方股权比例;
股权转让的限制、股权变更的限制;
风险分担原则、风险分配的结果;
履约保障边界;
其他作为谈判条款将造成政府风险或支出成本增加的内容. 7.3.1 履约担保 中标人(中标社会资本)应提供全生命周期履约担保,向采购人递交银行机构开具的履约保函,本项目不接受外币形式的履约保函,其他要求如下: (1)项目公司应在PPP项目合同签署后15日内递交建设期履约保函,保函金额为人民币壹亿贰仟捌佰叁拾万元整,至项目公司递交运营维护保函后退还. (2)项目公司应在项目进入运营期前15日内递交运营维护保函,保函金额为人民币贰仟伍佰陆拾陆万元整,至项目公司递交移交保函后退还. (3)社会资本方应在项目合作期满前12个月递交移交保函,保函金额为人民币贰仟伍佰陆拾陆万元整,至项目移交完成后12个月期满退还.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1.1 对本国社会资本的优惠措施及幅度:无11.2 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11.3 项目实施方案规定的应计入项目建设成本中的政府方所有前期发生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相关联的规划选址费用、前期咨询费用、环评报告编制费用等)由项目公司进行承担. 中标社会资本应与政府方出资代表按照实施方案规定成立项目公司,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足额资本金到位.
3、根据财金【2018】54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得将项目运营责任返包给政府方出资代表承担或另行指定社会资本方以外的第三方承担.
4、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1. 说明 1.1 定义 1.1.1 PPP项目采购是指政府为达成权利义务平衡、物有所值的PPP项目合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完成PPP项目识别和准备等前期工作后,依法选择社会资本合作者的过程. 1.1.2社会资本方是指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境内外企业法人,但不包括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 1.1.3项目实施机构,政府或其指定的有关职能部门或事业单位可作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项目准备、采购监管和移交等工作. 1.1.4全生命周期(Whole Life Cycle)是指项目从设计、融资、建造、运营、维护至终止移交的完整周期. 1.1.5可行性缺口补助(Viability Gap Funding),是指使用者付费不足以满足社会资本方或项目公司成本回收和合理回报,而由政府以财政补贴、股本投入、优惠贷款和其他优惠政策的形式,给予社会资本方或项目公司的经济补助. 1.2 PPP项目采购须具备条件 1.2.1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及财政部门意见. 1.2.2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及财政部门意见. 1.2.3项目实施方案及政府批复文件. 1.2.4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发改委批复文件. 1.2.5其它相关审批文件. 1.3 采购当事人 1.3.1 采购人是指政府、政府职能部门或者政府指定的PPP项目实施机构.本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并按要求参加投标竞争的社会资本方. 1.3.3 采购代理机构是受PPP项目实施机构委托办理PPP项目采购事宜的集中采购机构及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合格的投标人 1.4.1合格的投标人应满足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联合体投标人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以联合体参加的,提交联合体协议,注明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