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9-07-17 |
(四)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
并按本《磋商文件》中
九、评定成交的标准 要求确定成交供应商,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相关内容和要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九、评定成交标准及数据来源
(一)评价指标 1.经营性指标(15分) 不良贷款率(15分). 计分办法:根据各商业银行提供数据,第一名得15分,以下每低一个名次依次扣减5分. 2.服务水平(10分). (1)信息系统建设(5分).电子对账系统建设情况,是否提供电子对账等. (2)服务便捷性(5分).是否专人专柜负责财政业务等. 计分办法:按照相关部门提供的考核结果计算,第一名得10分,以下每低一个名次依次扣减3分. 3.收益性指标(75分).供应商所报存款协定存款利率上浮水平应遵循银行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投标报价低于基准利率或超出自律范围的均为无效报价. 计分办法:最后报价最高者得75分,以下每低一个名次依次扣减5分.
(二)各项指标数据来源 1.涉及监管部门考核评价情况的,以该部门提供的上年度评价结果为准. 2.涉及区金融监管局考核情况,以区金融监管局提供数据为准. 3.其他数据来源,以各商业银行上报市人民银行、市银监局、区金融监管局统计数据为准.商业银行指标相关评价数据由评标小组现场随机从招标前3个月的报表数据中现场随机抽取其中一个月份的报表数据作为评分数据来源.
十、其他说明
(一)贾汪区财政局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必须向贾汪区财政局提交其响应文件中所有复印件的原件,贾汪区财政局核查无误后,签订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不能在贾汪区财政局规定的时间内向提供原件,将被徐州市贾汪区财政局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要求的除外. 附件:
1、《项目要求》(采购需求)
2、《磋商报价表》
3、《偏离表》
4、《合同草案的条款》
5、《承诺书》
6、《授权委托书》
7、《廉政承诺书》 2019年5月14日
1、项目要求(采购需求)
一、开户银行选择范围:贾汪辖区内设有经办机构:
二、报价要求:
(一)供应商报价为协定存款收益率.
(二)供应商所报协定存款收益率必须符合人民银行规定.
(三) 供应商所报协定存款收益率如违反人民银行规定,响应文件则按无效处理.
三、特别要求: 安排专人负责财政业务,方便预算单位办理业务
四、其他要求:见《磋商文件》附件:
4、《合同草案的条款》
五、以上要求为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2、磋商报价表 项目编号:贾采磋C(2019)03 本次为首次报价 单位:% 项目名称 协定存款收益率(保留小数点后2位) 代管资金专户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