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 2019-07-17 |
未明确具体档案资料、保存周期、保存形式等的,每处扣1分. 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
5 未按文件管理制度执行的,不得分;
缺少环节记录资料的,每处扣1分. 对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资料实行档案管理:主要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会议记录、隐患管理信息、培训记录、资格资质证书、检查和整改记录、职业健康管理记录、安全活动记录、法定检测记录、关键设备设施档案、相关方信息、应急演习信息、事故管理记录、标准化系统评价报告、维护和校验记录、技术图纸等.
10 未实行档案管理的,不得分;
档案管理不规范的,扣2分;
每缺少一类档案,扣1分. 小计
100 得分小计 5.教育培训 5.1教育培训管理 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制度.
5 无制度的,不得分;
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的,不得分;
制度中每缺少一类培训规定的,扣1分;
培训要求不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等有关规定的,每处扣1分. 确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
5 未明确主管部门的,不得分;
未定期识别需求的,扣1分;
识别不充分的,扣1分;
无培训计划的,不得分;
培训计划中每缺一类培训的,扣1分. 按计划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安全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做好培训记录,并建立档案.
20 未按计划进行培训的,每次扣2分;
记录不完整的,每缺一项扣1分;
未进行效果评估的,每次扣1分;
未根据评估作出改进的,每次扣1分;
未实行档案管理的,扣10分;
档案资料不完整的,每个扣1分. 5.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并应按规定进行再培训.
10 主要负责人未经考核合格上岗的,不得分;
主要负责人未按有关规定进行再培训的,扣2分;
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培训考核合格或未按有关规定进行再培训的,每人次扣2分. 5.3操作岗位人员教育培训 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对新员工进行 三级 安全教育.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操作岗位人员转岗、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车间(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0 全教育培训人员未经培训考核合格就上岗的,每人次扣2分;
未进行 三级 安全教育的,每人次扣2分;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未对岗位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的,每人次扣2分;
未按规定对转岗、离岗者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就上岗的,每人次扣2分. 5.4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15 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每人次扣4分;
证书过期未及时审核的,每人次扣2分;
缺少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资料的,每人次扣1分;
扣满15分的,追加扣除10分. 5.5其他人员教育培训 志愿消防员应参加消防安全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