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 2019-07-17 |
15938750403 传真 / 邮政编码
451474 建设地点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八岗办事处庙后村 立项审批 部门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项目代码 2018-410151-33-03-072155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金属结构制造(C3311) 建筑面积 (平方米)
5700 绿化面积(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5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25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50%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2019年7月 项目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由来 为满足市场对建筑装饰用钢构件的需求,河南燕霞钢构有限公司拟投资50万元,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八岗办事处庙后村租用现有厂房建设年产5000吨钢构件建设项目,产品主要为钢梁、钢柱和次钢,用于建筑装饰工程施工.
本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八岗办事处庙后村,租用乔增凯所建的现有厂房进行建设,租赁面积5700m2(租赁协议及乔增凯土地证见附件3).据调查,乔增凯在此处建设有厂房,本身不在厂院内进行生产,故将此闲置厂房出租给本项目生产钢构件使用.乔增凯厂房建设项目已在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平台上进行备案,备案号为20194199000100000022.本项目依托厂院内的基础设施进行建设,可以满足需要. 根据乔增凯(房东)提供的土地证可知,项目所在地块用途为工业;
经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总体规划(2014-2040)-用地规划图》,项目所在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和道路用地;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已出具了项目用地规划的情况说明,提出项目在不改变当前土地使用性质的前提下,仅能临时使用,如遇实验区建设发展需要,该用地应按有关规定执行(情况说明见附件4).经调查,项目选址与实验区内已选址项目无冲突,故项目用地可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该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生态环境部,2018年5月2日)的规定,本项目属于 二十
二、金属制品业
67 金属制品加工制造 中的 其他(无电镀工艺,不属于仅切割组装,年用水性漆(含稀释剂)5.04t) 类,故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受河南燕霞钢构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见附件1).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在现场调查和收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按照 达标排放、清洁生产 的原则,本着 科学、公正、客观、严谨 的态度,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本项目不属于限制及淘汰类;
项目采用的设备、工艺无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中淘汰、限制类,因此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查询,项目已于2018年12月5日在河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上申报系统上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为:2018-410151-33-03-072155(备案证明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