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2019-07-17

开户行:临商银行费县支行;

账号:800001851005000000127;

联系

电话:0539-5080858.

九、本公告发布的媒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临沂政府采购网、费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费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费县薛庄镇卫生院 地址:费县薛庄镇 联系人:张院长 联系

电话:15864967262 2.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IEC国际企业中心2029-2032室 联系人:黄工 凌工

电话:13615397718

15054901177 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二章 报价人须知 前附表序号 项目内容1概况 名称及编号 名称:费县薛庄镇卫生院门诊病房综合楼医用电梯采购项目 编号:SDYGZDZB-FX(2017)第003-1号采购人费县薛庄镇卫生院 预算30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预算者作无效报价处理.

2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3 报价时需提供的资料 公告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中的资质证明材料.

4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7年8月3日15:00分(北京时间)

5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开标地点 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6 报价保证金 投标人须在2017年8月3日上午11时00分之前缴纳投标保证金: 6000元,该保证金通过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汇票的方式向费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交纳(不接受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支票、现金).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以其他账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招标人和中介代理机构一律不认可其投标资格. 开户名:费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临商银行费县支行;

账号:800001851005000000127;

联系

电话:0539-5080858

7 付款方式 货物进场验收合格后支付货款的50%,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经财政评审机构审核定案后支付货款的85%,复验合格后支付货款的90%,剩余的10%作为质保金,待质保质期满且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8 报价有效期 60日9报价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10 评审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11 成交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代理机构支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2 质量要求 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与报价文件中描述相一致

13 供货时间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30日内;

14 代理机构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黄工 凌工

电话:13615397718

15054901177 15 不管报价结果如何,报价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价有关的费用.报价人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一、说明1.适用法律及范围 本次采购及由本次采购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本次采购仅适用于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 2.定义 采购人 系指费县薛庄镇卫生院.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报价人 系指向代理采购机构索取采购文件并提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 成交人 系指由谈判小组评审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并向采购人提供产品及售后服务的企事业. 3.报价费用 报价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价有关的费用.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合格的报价人 1) 报价人必须满足本采购文件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中的相关要求. 2) 报价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 3) 在以往前三年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4) 报价人必须遵守国家、山东省、临沂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5) 采购文件的其它规定和要求. 6) 合格的报价人将具有参加竞价的资格. 5.报价有效期 报价文件的有效期为开标日起60日内,开标后在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报价.特殊情况下,在报价有效期满之前,代理采购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报价人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报价人可以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报价有效期的报价人有权收回已提交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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