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苹果的酸 | 2019-07-17 |
一、项目名称:山东省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分局电子数据勘察取证分析实验室项目设备购置
二、采购编号:SDGP371003201901000055
三、项目内容:本项目分四包,第一包:电子物证现场取证勘察设备、电子物证检验一体化工作站等;
第二包:通讯设备全数据采集仪(服务);
第三包:通讯设备全数据采集仪、通讯设备全数据分析仪等;
第四包:存储介质预检、修复、恢复工作站;
分包确定中标单位.
详见参数规格说明.
四、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提供的设备质量优良、性能稳定;
3、具有相关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提供优质的产品和良好及时的售后服务;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报价说明:
1、投标报价以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投标单位自身能力等为依据进行.以综合单价方式报价,包括在现有、现场条件基础上按技术要求、国家规范标准,完成设备供应、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等的全部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其它不确定因素全部包括在投标价格内.
2、使用人民币报价,不接受选择价.
3、投标单位须对项目清单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
4、投标报价必须用打印机打印,手写报价无效.
5、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第一包人民币118万元;
第二包人民币34万元;
第三包人民币72万元;
第四包人民币4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无效.
六、供货期:自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供货安装完毕.
七、验收方法: 安装完毕,试运行一个月后,采购人成立至少3人验收小组负责项目验收具体工作(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抽取相关专家参与),出具威海市文登区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单,同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履约评价.中标单位将报告单送威海市文登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登分中心和威海市文登区财政局对口业务科室. 验收合格后中标单位及时将发票提供给采购人,采购人核实无误3个工作日内将发票复印件提交财政对口业务科室. 如需对设备进行检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中标单位负担. 如果设备的质量和规格、技术参数与合同不符,或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设备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采购人将向中标单位提出退货并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