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9-07-18 |
欢迎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满足需方要求的服务. 采购名称: 团体补充医疗保险.
二、采购要求: 所提供服务应是符合现行有关政策法规标准和投标答题问卷所规定的条款、规格等要求,能够满足采购方提出的要求,以双方所签合同为准.但合同不得违背本文件的原则性规定.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以现金形式提交贰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
三、投标资格要求:以下资质原件在开标时验证:1. 承办公司注册资金雄厚,财务运行情况良好,社会信誉度高,在龙南县具有独立的法人代表资格;
2. 投标人具有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经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从业证书;
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身份证;
5、委托人委托证明文件(授权证书);
6、其他相关材料.
四、评标原则:本项目将组织竞争性谈判小组与供应商谈判的方式进行评标,主要以保险公司给付比例、保险费用率、投标单位赔付能力、保险条款、理赔服务等方面作为评标标准.
五、交货要求:按协议书要求.
六、付款方式 本次付款方式为2009年度参保人员的保费由经办机构于签约后十个工作日内按季度向保险公司缴费.待供应商按龙南县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在不违背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所签订合同的基础上,在合同履行完毕并办妥相关手续后汇总"需向国库股提供的相关资料"后,报县财政局国库股进行转帐支付货款. 需向国库股提供的相关资料包括:
1、由采购人按实际支付数额填写的《财政资金直接支付申请表》;
2、采购合同副本一份(分次付款的第一次附原件,以后附复印件);
3、验收报告一份;
4、招标投标中心提供的《成交通知书》;
5、供应商提供的经采购人批准并加盖公章的正式发票复印件;
(正式发票由供应商提供给采购人入账)
6、采购人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共物品申报表复印件.
七、竞争性谈判的内容、时间、地点和方式:
1、竞争性谈判的内容:在供应商第一次投标答题问卷的基础上,由竞争性谈判小组与供应商对以下内容进行谈判: (1)承办公司注册资金雄厚,财务运行情况良好,社会信誉度高,在本县有独立的法人代表资格.公司具有承办团体补充医疗保险的资格(以所参加投标供应商中注册资金最高者为基准,满分7分). (2)原承办龙南县2008年度以前的团保理赔工作的服务机构,原相关协议中应履行的义务必须在本次竞争性谈判前完成,如已完成得3分,如未完成,则不得分.原未承办龙南县2008年度的团体补充医疗保险的服务机构得3分. (3)投保时间从2009年元月1日至12月31日止计算(满分2分). (4)供应商提供以往业绩(满分10分).另附材料 (5)明确相关封顶线及报批:(2.2万以上至10万以内)保险公司累进给付比例越高分值越高(基准分35分,保险公司累进给付比例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加5分,满分45分). 封顶线以上医疗费用 保险公司累进给付比例 个人自负比例 4万元以下(含4万元) 85% 15% 4万元以上―8万元(含8万元) 90% 10% 8万元以上 95% 5% (6)结案时间应在医保办理后10个工作日内可以办完理赔事项.理赔时间越短,分值越高(基准分8分,每缩短一个工作日加0.5分,满分10分). (7)理赔的认定的金额以医保局按照3个目录认定的为准,如有异议,理赔方应与医保局进行沟通协调,双方确认同意后方可更改(满分4分). (8)明确办理流程:由医保局统一与保险公司进行结算后,医保局再统一与参保对象结算(满分3分). (9)供应商保险条款越优惠分值越高(基准分8分,优惠条款每增加一条加0.5分,满分12分).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再与医保局签订《龙南县城镇职工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协议书》.以投标时提供的保险条款为准. (10)根据参保协议由保险公司给予经办机构一定的人员工资及办公经费.基数为保费的4%(满分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