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2019-07-18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安徽省财政厅 关于做好2016年度省级 新网工程 项目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财政厅、省供销社《安徽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5〕189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精神,2016年省级 新网工程 财政扶持资金对市县采取因素法转移支付进行分配,省本级资金采取项目法进行分配,为做好2016年度省级 新网工程 市级(含直管县)项目备案和省级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含直管县)项目备案工作 各市及2个直管县供销社、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明确资金支持范围、支持方式、列支范围及项目遴选条件和程序,并于4月10日之前将2016年支持项目等一系列材料以正式文件报省财政厅和省供销社备案.

二、省供销社投资企业项目申报工作 省供销社各投资企业按照 安徽省供销社投资企业 新网工程 项目申报指南 (见附件)要求,于3月25日之前将申报材料报省供销社、省财政厅.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供销社、财政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合作,认真落实,严肃廉政纪律,按要求完成项目组织、申报、备案工作.

(二)强化项目责任管理.各地要按照 夯实基础管理、严格落实责任、强化项目管控 的原则,严格工作程序,认真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制.要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加强对申报项目实施情况、进展情况的跟踪和监督.要进一步加强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做好财政扶持资金项目的竣工验收、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等工作.省供销社、省财政厅将对项目进行抽查,对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的,一经查实,将收回专项资金,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联系人:省供销社 金华联系

电话:0551-62636875 省财政厅 朱玉琴 联系

电话:0551-68150161 附件:2016年度安徽省供销社投资企业省级 新网工程 项目申报指南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安徽省财政厅 2016年3月日2015年3月日附件: 2016年度安徽省供销社投资企业 省级 新网工程 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范围和支持方式 见《管理办法》规定,包括农资生产供应一体化、农产品收购加工一体化、贸工农一体化等农村流通服务体系创新项目.项目应在2016年2月底之前建成,建设期原则为1-2年,重大项目分期建成,可分期申报,分期扶持. 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2014年、2015年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统计年报,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2、《2016年安徽省供销社省级财政 新网工程 扶持项目责任书》.

3、项目实施可行性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1)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含企业股权结构)和实施该项目的条件;

(2)项目的绩效目标和分年任务内容;

(3)项目建设具备的现有条件及总体实施情况;

(4)项目资金筹措方案和实际发生的投资(支出)情况;

(5)项目本期实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4、工商部门出具的2016年3月1日之后的项目单位出资人及出资额等相关情况的证明(工商注册信息查询单原件).若项目单位是供销社企业出资的,应同时出具该企业的工商注册信息查询单原件.

5、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地税、国税登记证等证照复印件)及其他必要的辅助材料(工程建设项目需有关部门对项目工程的批复文件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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