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2019-07-18
集美区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关于印发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厦经能〔2010〕442号)和我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及时消除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建筑、违章土地开发和采矿、违章施工作业、超高树木等威胁电网运行的安全隐患,纠正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违法行为,促进电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建立电力设施保护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全区电网安全运行.

二、工作内容 本次专项行动排查及整治的电力设施范围为输变电部份,重点排查整治以下严重威胁电网安全运行的重大电力设施的安全隐患:

(一)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违章建设造成的安全隐患 违章土地开发、取土危及线路杆塔及其拉线基础牢固稳定,违章开山、采矿爆破损害电力设施,违章工程施工作业(尤其是吊车、水泥泵车等大型机械的违章施工作业)等可能造成与电力线路安全距离不足.重点排查电力线路走廊保护区内违章构筑物与导线安全距离不足的隐患.

(二)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植超高树木 在电力线路走廊下种植速生林极易造成与电力线路安全距离不足,存在导线与超高树木放电跳闸并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重大隐患.重点排查在电力线路走廊下种植速生林造成安全距离不足的隐患.

(三)变电站周围违章搭盖和开挖取土 变电站是重要的电力输送枢纽.其周围违章搭盖的塑料薄膜等异物飘落在带电设施上易发生设施放电跳闸停电事故,浓烟等污秽飘入站内设备上易发生设备污闪跳闸停电.重点排查整治变电站周围存在违章或临时简易搭盖房、排污源,以及影响变电站设施和进站道路基础牢固稳定的开挖取土等隐患.

三、工作安排 本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时间从2010年10月30日至2010年12月25日.本次行动既要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推进.又要结合电力安全生产规律特点和各地实际情况,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工作部署阶段:(2010年10月30日―11月5日) 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本辖区电力设施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列出重点隐患排查计划表,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务求实效.

(二)排查整治阶段:(2010年11月6日―12月5日) 1.宣传发动.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收集整理本区近年来电力设施外破事故案例,结合学习《福建省电力设施保护办法》和《福建省电力线路保护作业管理暂行规定》(闽经贸能源〔2010〕515号),通过在报纸、电视、网络媒体刊播,进村张贴电力安全标语,深入施工现场宣传教育,召集施工单位电力安全培训,以案示警、以案普法等方式,多载体、多形式地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电力设施安全的强大舆论氛围. 2.隐患排查.对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如违章构筑物、超高树木、走廊附近的施工作业点(高速铁路、公路、开发区等)、基础设施外破点、违章开采爆破作业点、吊车等大型施工机具经常通行点、走廊易着火区、跨通航江(海)电力设施危险段、变电站周围违章搭盖及违章作业、污染源等情况,由电力运行维护单位组织相关人员逐一进行排查,并汇总造册,列出重点整治的安全隐患. 3.落实整治. (1)根据隐患排查结果,分轻重缓急,由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联合安监、经贸、公安、林业、国土、建设、规划分局、城市执法局、工商局、公路分局等部门以及供电企业对各隐患点进行专项整改,明确整治措施方案和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完成. (2)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和重点整治区域要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协调解决,并争取列入政府挂牌督办的隐患治理项目,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切实消除电力安全生产隐患. (3)对于电力走廊下超高树木,应制定补偿标准,签定一次性补偿协议,设立电力线路保护区界碑. (4)对涉及电力设施安全运行危险施工作业点(铁路、公路、开发区等)、基础设施外破点、爆破作业点、跨通航江(海)电力设施危险点等设置安全警示牌、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发放《电力安全告知书》或《电力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在隐患未消除前应派(雇)人现场监视,对不安全施工行为应及时制止. (5)特种车辆驾驶员管理部门应根据在册吊车司机名单和住址,将电力安全知识和教育宣传小册子寄发到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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