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 2019-07-18 |
县级预算决算信息公开服务指南 (主动服务类)
一、办理依据 《预算法》第十四条 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本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的情况以及举借债务的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二、承办机构 县财政局预算股、国库股
三、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四、服务条件 无
五、服务流程 1.县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县人大常务委员会批准;
2.批准后二十日内由县财政局在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六、服务时限 人大批准二十日之内.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八、咨询方式 预算股
电话:0563-5123637 2.县本级政府性债务公开服务指南 (主动服务类)
一、办理依据 《预算法》第十四条: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本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的情况以及举借债务的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第五点: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公开制度,加强政府信用体系建设.各地区要定期向社会公开政府性债务及其项目建设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承办机构 县财政局预算股、债务办
三、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四、服务条件 无
五、服务流程 1.县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市人大常务委员会批准;
2.批准后二十日内由县财政局在县政府网站财政局网站向社会公开.
六、服务时限 及时更新发布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八、咨询方式 预算股、债务办
电话:0563-5123637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遗失、毁损补发 服务指南 (依申请类)
一、办理依据
(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016年财政部令第82号)第二十二条:持证人员应当妥善保管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如有遗失,持证人员应当在履行公告程序后,填写补发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补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核实无误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如有毁损,持证人员应当填写补发申请表,持毁损证书原件,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补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核实无误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
(二)《安徽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财会〔2016〕551号)第二十三条:持证人员应妥善保管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如有遗失,应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提交补证申请,经查实无误后,20日内予以补发,号码为原档案号.如有损毁,持证人员应当填写补发申请表,持毁损证书原件,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补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核实无误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予以补发.
二、承办机构 会计股
三、服务对象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
四、申请条件
(一)遗失毁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属地为泾县本级.
(二)持证人员遗失毁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