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 2019-07-18 |
一、取消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前置条件目录(276项) 序号 部门 前置条件 前置条件所属行政审批项目 备注 前置条件名称 实施依据 实施机构 大项 子项
1 商务主管部门 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 项目已依法取消
2 商务主管部门 符合当地县级以上蚕桑生产发展及茧站布点规划证明 《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办法》(2007年商务部令第4号)第七条 商务主管部门 鲜茧收购资格认定 项目已依法取消
3 与收购能力相适应的资金实力证明 银行或会计师事务所
4 鲜茧收购和干茧贮存的设施和环境应具备防潮、防虫、防鼠、防火、防盗的能力,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劳动安全、消防和环保等方面的要求 安全生产监管、消防、环境保护部门
5 发展改革部门 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 银行 外商投资项目许可 外商投资项目备案
6 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 国土资源部门
7 资本金证明 银行
8 项目节能评估文件(节能报告书或节能报告表)及有相应资质的评审机构出具的评审意见 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9 以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10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具备停车场地、专用停车区域和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消防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 客运线路许可
11 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达到规定标准 会计师事务所 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 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
12 交通运输部门 市级交通建设造价管理机构的造价审核意见 公路建设设计审批
13 航务海事管理机构 当地航务(海事)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河船法定建造检验技术规程2011》第1章1.
4.2 船舶检验许可 船舶建造检验
14 航务海事管理机构 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采砂许可证复印件(采砂船需提供) 船舶建造检验
15 当地地方航务(海事)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河船法定营运检验技术规程2011》第1章1.7.1 船舶营运检验
16 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采砂许可证复印件(采砂船需提供)
17 航务海事管理机构 评估后初步设计文件评估意见1份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批 1.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2.水运工程建设项目重大设计变更审批
18 施工图设计文件评估意见1份3.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批
19 具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或中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 船舶设计图纸审批
20 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船舶价值评估报告 船舶登记 船舶抵押权登记
21 可行性报告 水路运输和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 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
22 航标设计、施工单位资格证书及其影印件1份 航标设置、撤除审批
23 航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评估或专家论证报告2份24 船检机构为载运或拖带超吃水、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物体的船舶或拖轮出具的适航、适拖证明 水运交通特种运输许可
25 专家评审意见(必要时)
26 经船籍港航务海事管理机构核实签章的学历证明 船员适任资格认定
27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电梯合格证 特种设备使用许可 电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