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 2019-07-18 |
(二)强化部门协作.自治县安委会办公室将加强与公安、网络管理中心、工商质监、工业与信息化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强化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及时协调,落实有关部门责任.
(三)畅通举报渠道.自治县安全监管局要充分发挥
12350 安全生产举报处置平台作用,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假冒特种作业证违法行为.对在专项治理行动中查获的刑事犯罪案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
(四)严格督导检查.自治县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对辖区内专项整治行动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做好对现场执法人员的执法指导,提高执法人员对特种作业证的辨识能力和甄别水平.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执法手册》开展查处工作,做到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规范、适用法律准确.
(五)强化责任追究.对生产经营单位不落实主体责任,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不认真查验、不处理的,要依法处罚;
对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从业人员以及故意使用持假证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从严从重处罚,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自治县工业与信息化局、公安局、工商质监局、网络管理中心于2018年7月30日前将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和部署开展情况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
从8月份起,每月20日前报送当月工作情况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查验报表》;
12月18日前报送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 联系人:黄健 ,安委办联系
电话:0778-6215150,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查验报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河池市安委会办公室. 巴马瑶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26日印发 (网络传输) 附件 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登记台帐 填报单位:填报人:填报时间: 序号 姓名 性别 岗位/工种 证件名称 证件编号 发证单位 有效期至 经核验证件是否属于假冒 注:请各有关单位于8月20日、9月20日、10月20日、11月20日和12月20日前如实填报该表至县安委办,以便汇总上报市安委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