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 2019-07-18 |
项目由来 随着遂川县工农业生产的迅猛发展和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也快速提高,对农田的灌溉需要和对电力的需求与日俱增.目前,电力的需求远大于供给能力,电力发展中电力供给紧缺和生产生活对电力的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大. 在此背景下,为更好地开发利用遂川江左溪河水力资源,完善市、县电网系统、缓解电力电量供需矛盾,遂川县高坪明珠电站(普通合伙)投资1807.52万元人民币建设遂川县高坪明珠电站,项目选址在遂川县高坪镇车下村境内,设1座大坝和一处厂房,大坝位于遂川江左溪河上游.明珠电站的枢纽工程属Ⅴ等工程,工程规模为小(2)型,装机容量1510kW,多年平均年发电量605.8万kWh,电站于2006年2月开工建设,2009年12月投运. 本项目为已经建设完成,并且稳定运营多年的水电站,但未办理相关的环保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生态环保部的《关于建设项目 未批先建 违法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相关解释,本项目虽然不用追溯 未批先建 违法行为,但是仍违反环保设施 三同时 验收制度.建设单位目前首先须完善环境影响评价手续,而后再根据环评报告和环评批复要求, 组织进行项目环保设施的 三同时 验收. 2.工作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要求,本水电站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对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调查及分析项目建成后对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提出控制污染的措施,以满足国家和地区的环境保护要求,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 为此,项目建设单位于
2019 年 3月正式委托核工业二七0研究所进行 遂川县高坪明珠电站 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所在接受委托后,即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对项目进行了调研、现场勘察和资料收集等工作,同时对可能受到工程影响的群众、单位、各界人士的意见进行了公众调查. 在以上基础上,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规、建设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结合工程性质、污染特征和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分析预测工程产生的环境影响,编制完成了《遂川县高坪明珠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3.项目相符性分析 (1)与产业政策的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为水电站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属于D4412水力发电(指通过建设水电站将水能转换成电能的生产活动).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年修订),本项目为其中的第四类 电力 第1款 水力发电 类项目,属于鼓励类产业.同时查阅《江西省产业结构调整及工业园区产业发展导向目录》,本项目为其中
四、基础产业及环境建设 中的
(二)能源和电力的626条:水力发电 ,为鼓励类产业,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遂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07年6月以 遂发改字[2007]36号 批复了《遂川县高坪明珠电站明珠分站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的建设亦符合地方产业政策. 因此,本工程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2)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符合性 本项目周边的自然保护区如下表所示: 表1周边自然保护区汇总 序号名称 级别 类型 与本项目 相对方位 与本项目 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