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ddzhikoi | 2019-07-18 |
桦甸市教育局 2019年3月21日 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 "法治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提升教育系统普法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推动"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根据《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桦市法宣办联发【2019】2号文件精神,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月"活动,为确保"法治宣传月"活动顺利开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 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二、时间安排 2019年3月15日至4月20日.
三、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各级党支部中心组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结合"双百"活动组织普法讲师团开展系列宣讲,大力宣传我国法治建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的成就.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论述,推动全系统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深入宣传第五次宪法修正案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弘扬宪法精神,引导全体公民依法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三)深入学习宣传与教育系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食品安全法、侵权责任法以及《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等与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切实提高依法治校能力和水平.
(四)大力宣传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调解、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树立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诚信意识,增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突出宣传公共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宪法修正案》的内容、意义和地位作用,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反恐怖主义、扫黑除恶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全体公民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保护的能力,增强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四、主要形式
(一)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利用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3.22"世界水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开展集中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和法律服务.
(二)组织法治宣讲活动.继续深化法律进校园工作,聘请法治副校长、邀请法律专家、律师、普法志愿者深入学校开展普法讲座.积极协调全力配合桦甸市检察院检察机关法治副校长"法治进校园"巡讲团,开展进校园巡讲活动.
(三)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发挥课堂教育主阵地作用,把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培养学生法治观念,放在教育工作的突出位置.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抓好四落实.利用好青少年法治教育以案学法读本,利用校本课程,社会实践、班队会等课时,加强法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