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 2019-07-18 |
4.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四)申报技改节能奖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单位)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请报告(节能技改);
2.企业(单位)基本情况表;
3.项目基本情况表;
4. 项目节能原理及项目节能计算详细过程,项目的边界描述和节能量泄露说明;
5.企业近两年能源消费及生产情况表;
6.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7.项目情况说明材料(可行性报告);
8.项目改造设备清单及采购价格(与提供的发票一致);
9.项目正式合同复印件;
10.第三方出具的项目节能量评估报告(在项目初审符合条件后提交).节能量评估报告由区统筹发展局委托的节能量评估专家组编制,编制经费由我局统一支付,节能评估报告要包括:项目节能量的详细计算过程、相关原始凭据(供电局的电费单,改造设备能耗原始记录,电力折算系数采用0.350kg标准煤/KWh计算);
11.近两年的会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分配表),近一年的纳税证明(政府机构不需要提供);
12.上年度能源报表(205-1表) 13.项目资金投放证明材料(需提供项目支持凭证汇总表,并提供发票复印件);
14.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
15.申报授权证明材料(企业自行进行的项目无需提供);
16.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收款账号信息,内容包括开户许可证(加盖公章)和资金拨付申请[申请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基本户)、开户名称、开户账号,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17.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18.申报单位对申请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申报能源计量器具检定费用奖励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单位)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请报告;
2.能源计量器具检定报告和粘贴检定标签复印件;
3.能源计量器具检定费用发票复印件;
4.检定能源计量器具相关照片;
5.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六)申报能源管控中心建设项目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单位)节能专项资金申请报告(能源管控中心);
2.企业(单位)基本情况表;
3.项目基本情况表;
4、能源管控中心项目介绍,内容包括项目建设的背景、重要意义和项目建成的预期效果等. 5.企业近两年能源消费及生产情况表;
6.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7.项目正式合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必须是委托省经信委公布的有资质机构实施);
8.近两年的会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分配表),近一年的纳税证明(政府机构不需要提供);
9.项目资金投放证明材料(需提供项目支持凭证汇总表,并提供发票复印件);
10.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收款账号信息,内容包括开户许可证(加盖公章)和资金拨付申请[申请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基本户)、开户名称、开户账号,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11.愿意接入珠海市重点耗能企业能源管理平台和按期完工承诺书;
12.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13.申报单位对申请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七)申报能源管理体系认证项目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单位)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请报告;
2.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3.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