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18 |
4、选址可行性 项目位于献县商林乡南宗村,总建筑面积为11439m2.厂区占地为献县的建设用地,符合献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建设项目周边无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生态敏感区等.项目产生的污染均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综上分析,从环境角度拟建项目选址可行.
5、产业政策 该项目未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 该项目不属于《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版)》中的限制和淘汰类产业. 献县发展和改革局已经为本项目出具了备案信息(备案编号:献发改字[2019]22号). 综上,该项目符合国家、河北省、地方的产业政策.
6、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1)生态保护红线 文件要求: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 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管控要求主要包括功能不降低.生态保护红线内的自然生态系统结构保持相对稳定,退化生态系统功能不断改善,质量不断提升.面积不减少.生态保护红线边界保持相对固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只能增加,不能减少.性质不改变.严格实施生态保护红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严禁随意改变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