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 2019-07-18 |
排查无环保设施或环保设施不完备,违法违规排放或超标排放废水、废气、废渣的企业,制定整治方案,采取关停取缔、整改提升、入园规范等措施,确保整治到位.请各槟榔加工厂按要求做好如下工作:
一、限期完善环保手续 2018年10月前,各企业要完成项目环评手续申报工作.同时,按照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相关规定,建设项目竣工后3个月内,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即2018年12月前要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工作.逾期未按要求办理手续的企业,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二、依法完善环保设施,确保达标排放 各企业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在槟榔加工厂投入运营前须落实环评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生产生活废水经妥善处理,并达到《海南省槟榔加工行业污染物标准》(DB46/455-2018)相关限值,禁止直排、偷排、超标排放和非法转运.锅炉烟气及熏烤炉产生的废气应配套建设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确保治理达标. 琼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局 2018年8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琼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8年8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