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9-07-18 |
(一)赛事安排 日期 赛事安排 备注 2019.3.20-2019.3.28 网上报名 2019.3.28报名截止 2019.4.12 参赛队报到、领队会议、熟悉赛项场地 4.12下午领队会议、熟悉赛项场地 2019.4.13 正式比赛 具体见后期承办方案 2019.4.14 正式比赛 具体见后期承办方案 2019.4.15 参赛队离校 竞赛用平台及软件 序号 大赛名称 大赛分组 竞赛用比赛软件 比赛用平台及软件供应商
1 2019年自治区职业院校化工生产技术技能大赛 高职组 丙烯酸甲酯生产工艺操作软件 北京东方仿真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五、竞赛规则 1.每个参赛队的比赛选手为3人,参赛选手为同一学校,不允许跨校组队,每个学校限报1支参赛队;
参赛选手须为高等学校全日制在籍学生,五年制高职学生报名参赛的,须为
四、五年级的学生;
且参赛选手的年龄须不超过25周岁. 2.人员变更: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如备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因故无法参赛,须由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于本赛项开赛10个工作日之前出具书面说明,经大赛执委会办公室核实后予以更换;
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选手,若有参赛队员缺席,则视为自动放弃比赛名次排名. 3.赛场提供竞赛指定的专用设备,参赛选手不可自带工具. 4.参赛选手在竞赛区的竞赛装置号、机位号及工具等采用抽签方式确定. 5.参赛选手按规定时间进入竞赛场地,按统一指令开始比赛. 6.参赛选手应认真阅读竞赛须知,自觉遵守赛场纪律,按竞赛规则、项目与赛场要求进行竞赛,不得携带任何书面或电子资料、U盘、手机等电子或通讯设备进入赛场,不得有任何舞弊行为. 7.竞赛期间,竞赛选手应服从裁判评判,若对裁判评分产生异议,不得与裁判争执、顶撞,但可于规定时限内由领队向竞赛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由竞赛仲裁委员会调查核实并处理. 8.竞赛过程中如因竞赛设备或检测仪器发生故障,由项目裁判长进行评判.因选手个人原因造成设备故障而无法继续比赛,裁判长有权决定终止该选手或该队比赛;
非选手原因造成设备故障的,由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暂停比赛计时或调整至最后一批次参加比赛).裁判长确定为设备故障问题的,将给参赛选手补足技术支持人员排除设备故障所耽误的竞赛时间. 9.参赛选手若提前结束比赛,应由选手向裁判员举手示意,比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选手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并按要求撤离比赛现场. 10.参赛选手需按照竞赛要求提交比赛结果,裁判员与参赛选手一起签字确认. 11.比赛结束,参赛队需清理现场,经裁判员确认后方可离开赛场.
六、评分标准制订原则、评分方法及奖项设置
(一)评分标准的制订原则 竞赛评分本着 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 的原则,注重考核选手的职业综合能力、团队的协作与组织能力和技术应用能力. 评分方法 1.化工专业知识竞赛成绩(A):根据参赛选手上机考核由计算机直接评分,满分100分. 2.化工仿真成绩(B):根据参赛选手上机操作,由计算机直接对各操作单元进行评分,并加权平均记分,折算成满分100分. 3.精馏操作成绩(C):由评审裁判员依据选手现场实际操作规范程度、操作质量和文明操作情况,按照精馏操作评分细则实施过程评判.该项竞赛内容满分为100分. 4.比赛总成绩计算 个人比赛总成绩(Gi)计算:Gi =Ai*15%+Bi*40%+Ci*45% 团体比赛总成绩(M)计算:M=(G1+ G2+ G3)/3 5.竞赛名次按团体总成绩高低排定.总成绩相同者,以实际操作技能成绩(含仿真)高者为先,实际操作技能成绩相同时,按比赛完成时间短者为先. 6.在比赛过程中,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参赛项目的名次和得分,并在其团队所得比赛总分中扣除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