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2019-07-18
吴堡县环境保护局执法文书公示附件 附件1:吴堡县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1-1宋高旺(吴政环改字〔2019〕1号) 1-2吴堡县宋家川众民实业有限公司(吴政环改字〔2019〕2号) 1-3吴堡县冉湾滩沿黄路边废品回收站(吴政环改字〔2019〕3号) 1-4吴堡县亚鑫废旧物资回收站(吴政环改字〔2019〕4号) 1-5吴堡县李莹口腔诊所(吴政环改字〔2019〕5号) 1-6吴堡县李彦峰口腔诊所(吴政环改字〔2019〕6号) 1-7吴堡县中医诊所(吴政环改字〔2019〕7号) 1-8宋高旺(吴政环改字〔2019〕8号) 1-9吴堡县宋家川众民实业有限公司(吴政环改字〔2019〕9号) 1-10吴堡县李莹口腔诊所(吴政环改字〔2019〕10号) 1-11吴堡县长兴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吴政环改字〔2019〕13号) 1-12吴堡县郭家沟加油站(吴政环改字〔2019〕14号) 1-13吴堡县飞龙加油站(吴政环改字〔2019〕15号) 1-14中石油吴堡县平安加油站(吴政环改字〔2019〕16号) 1-15吴堡县桥头加油站(吴政环改字〔2019〕17号) 1-16吴堡县常胜加油站(吴政环改字〔2019〕18号) 1-17吴堡县一路顺加油站(吴政环改字〔2019〕19号) 1-18吴堡县龙凤加油站(吴环责改字〔2019〕20号) 1-19吴堡县善德加油站(吴环责改字〔2019〕21号) 1-20中石油吴堡县红旗加油站(吴环责改字〔2019〕22号) 1-21中石油吴堡县红旗加油站(吴环责改字〔2019〕23号) 1-22马学辉(吴环责改字〔2019〕24号) 1-23吴堡县惠民小区6号楼(吴环责改字〔2019〕25号) 1-24吴堡县风雨楠鸭货店(吴政环改字〔2019〕26号) 1-25吴堡县小贺手工麻花店(吴政环改字〔2019〕27号) 1-26吴堡县欢乐小吃店(吴政环改字〔2019〕28号) 1-27吴堡县留情阁(吴政环改字〔2019〕29号) 1-28吴堡县改转臭豆腐店(吴政环改字〔2019〕30号) 1-29吴堡县来壹锅火锅店(吴政环改字〔2019〕31号) 1-30吴堡县锦旺农家饭店(吴政环改字〔2019〕32号) 1-31吴堡县老革命串串香火锅店(吴政环改字〔2019〕33号) 1-32吴堡县高新医院职工食堂(吴政环改字〔2019〕34号) 1-33吴堡县孔丹大槐树重庆老火锅店(吴政环改字〔2019〕35号) 1-34岔上镇垃圾填埋场(吴政环改字〔2019〕36号) 1-35辛家沟镇垃圾填埋场(吴政环改字〔2019〕37号) 1-36吴堡县小孙川味砂锅店(吴政环改字〔2019〕38号) 1-37前王家山村硫磺厂(吴政环改字〔2019〕39号) 附件2:吴堡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2-1 岔上镇垃圾填埋场(吴政环罚〔2019〕1号) 2-2 辛家沟镇垃圾填埋场(吴政环罚〔2019〕2号) 附件3:吴堡县环境保护局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 3-1 前王家山村硫磺厂(吴环责停字〔2019〕1号) 3-2 中石油吴堡县红旗加油站(吴环责停字〔2019〕2号) 3-3 吴堡县龙凤加油站(吴环责停字〔2019〕3号) 附件4:吴堡县环境保护局查封决定书 4-1 前王家山村硫磺厂(吴环查字〔2019〕1号) 附件1 1-1 吴堡县环境保护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吴政环改字〔2019〕1号 宋高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10829MA703KM51M 地址:吴堡县宋家川街道建材路 经营者:宋高旺 我局于2019年1月10日对你在吴堡县宋家川街道城里村农家乐西侧20米处的废旧物资回收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你废旧物资回收场所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你废旧物资回收场所未履行环评制度.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和照片等证据为凭.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责令你废旧物资回收场所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将改正情况报告我局. 我局将对你废旧物资回收场所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你拒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你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榆林市环境保护局或者吴堡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吴堡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你拒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我局将申请吴堡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附件1 1-2 吴堡县环境保护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吴政环改字〔2019〕2号 吴堡县宋家川众民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29MA70309J40 地址:吴堡县宋家川街道柏树坪村 经营者:宋东生 我局于2019年1月18日对你废旧物资回收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你废旧物资回收场所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你废旧物资回收场所未履行环评手续.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和照片等证据为凭.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责令你废旧物资回收场所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将改正情况报告我局. 我局将对你废旧物资回收场所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你拒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你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榆林市环境保护局或者吴堡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吴堡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你拒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我局将申请吴堡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附件1 1-3 吴堡县环境保护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吴政环改字〔2019〕3号 吴堡县冉湾滩沿黄路边废品回收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10829MA70AEQC6F 地址:吴堡县寇家塬镇后山村冉湾滩沿黄路边 经营者:孙庆庆 我局于2019年1月24日对你废品回收站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你废品回收站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你废品回收站未履行环评制度.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和照片等证据为凭.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责令你废品回收站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将改正情况报告我局. 我局将对你废品回收站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你拒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你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榆林市环境保护局或者吴堡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吴堡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你拒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我局将申请吴堡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附件1 1-4 吴堡县环境保护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吴政环改字〔2019〕4号 吴堡县亚鑫废旧物资回收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10829MA703T2J30 地址:吴堡县宋家川街道柏树坪村 经营者:慕明伟 我局于2019年1月18日对你废旧物资回收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你废旧物资回收场所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你废旧物资回收场所未履行环评制度.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和照片等证据为凭.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责令你废旧物资回收场所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将改正情况报告我局. 我局将对你废旧物资回收场所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你拒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你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榆林市环境保护局或者吴堡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吴堡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你拒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我局将申请吴堡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附件1 1-5 吴堡县环境保护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吴政环改字〔2019〕5号 吴堡县李莹口腔诊所: 注册号:612730610025385 地址:吴堡县宋家川街道文化路 经营者:李莹莹 我局于2019年2月14日对你诊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你诊所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你诊所未履行环评制度.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和照片等证据为凭.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责令你诊所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将改正情况报告我局. 我局将对你诊所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你诊所拒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你诊所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榆林市环境保护局或者吴堡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吴堡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你诊所拒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我局将申请吴堡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附件1 1-6 吴堡县环境保护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吴政环改字〔2019〕6号 吴堡县李彦峰口腔诊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10829MA7053NK52 地址:吴堡县宋家川街道文化路 经营者:李斌虎 我局于2019年2月20日对你诊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你诊所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你诊所未履行环评制度.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和照片等证据为凭.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责令你诊所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将改正情况报告我局. 我局将对你诊所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你诊所拒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你诊所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榆林市环境保护局或者吴堡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吴堡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你诊所拒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我局将申请吴堡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附件1 1-7 吴堡县环境保护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吴政环改字〔2019〕7号 吴堡县中医诊所: 登记号:43684043061082917D2122 地址:吴堡县宋家川街道城建大楼一楼 主要责任人:任耀武 我局于2019年2月20日对你诊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你诊所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你诊所未履行环评制度.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和照片等证据为凭.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责令你诊所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将改正情况报告我局. 我局将对你诊所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你诊所拒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你诊所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榆林市环境保护局或者吴堡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吴堡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你诊所拒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我局将申请吴堡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附件1 1-8 吴堡县环境保护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吴政环改字〔2019〕8号 宋高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10829MA703KM51M 地址:吴堡县宋家川街道建材路 经营者:宋高旺 我局于2019年1月10日对你在吴堡县宋家川街道城里村农家乐西侧20米处的废旧物资回收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你废旧物资回收场所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你废旧物资回收场所贮存固体废物过程中未配套建设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和照片等证据为凭.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四条、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责令你废旧物资回收场所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将改正情况报告我局. 我局将对你废旧物资回收场所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你拒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你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榆林市环境保护局或者吴堡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吴堡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你拒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我局将申请吴堡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附件1 1-9 吴堡县环境保护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吴政环改字〔2019〕9号 吴堡县宋家川众民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29MA70309J40 地址:吴堡县宋家川街道柏树坪村 经营者:宋东生 我局于2019年1月18日对你废旧物资回收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你废旧物资回收场所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你废旧物资回收场所贮存固体废物过程中未配套建设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和照片等证据为凭.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四条、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责令你废旧物资回收场所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将改正情况报告我局. 我局将对你废旧物资回收场所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你拒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你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榆林市环境保护局或者吴堡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吴堡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你拒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我局将申请吴堡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附件1 1-10 吴堡县环境保护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吴政环改字〔2019〕10号 吴堡县李莹口腔诊所: 注册号:612730610025385 地址:吴堡县宋家川街道文化路 经营者:李莹莹 我局于2019年2月14日对你诊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你诊所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你诊所医疗废水未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和照片等证据为凭. 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 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责令你诊所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将改正情况报告我局. 我局将对你诊所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你诊所拒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你诊所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榆林市环境保护局或者吴堡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吴堡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你诊所拒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我局将申请吴堡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附件1 1-11 吴堡县环境保护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吴政环改字〔2019〕13号 吴堡县长兴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29593319358P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吴堡县宋家川镇王家川村 负责人:陶永纯 我局于2019年3月27日对你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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