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9-09-20 |
本次抽查依据 GB/T18915.1-2013《镀膜玻璃 第1部分:阳光控制镀膜玻璃》、GB/T18915.2-2013《镀膜玻璃 第2部分:低辐射镀膜玻璃》、GB15763.3-2009 《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3部分:夹层玻璃》、GB/T11944-2012 《中空玻璃》及《2016年第4批玻璃产品质量河南省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对玻璃产品紫外线透射比、可见光透射比、可见光反射比、太阳光直接透射比、太阳光直接反射比、太阳能总透射比、辐射率、耐酸性、耐碱性、耐磨性、尺寸偏差、耐热性、耐湿性、耐辐照性、外观质量、露点、耐紫外线辐照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抽样检验,106批次产品全部符合标准要求.抽查结果见附表1. 附件2 采暖散热器产品质量省监督抽查结果 本次抽查共抽取了郑州、许昌、洛阳、周口、安阳、鹤壁、新乡、濮阳8个省辖市21家企业生产的38批次采暖散热器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JG 220-2007《铜铝复合柱翼型散热器》、JG 221-2007《铜管对流散热器》、JG 232-2008《卫浴型散热器》、JG 2-2007《钢制板型散热器》、JG/T 3012.2-1998《采暖用散热器 钢制翅片管对流散热器》、GB29039-2012《钢制采暖散热器》、JG 3-2002 《采暖用散热器 灰铸铁柱型散热器》、JG 143-2002 《采暖用散热器 铝制柱翼型散热器》、JG/T 1-1999 《钢制柱型散热器》、JG/T 148-2012 《钢管散热器》及《2016年第4批采暖散热器产品质量河南省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对采暖散热器产品的散热量、金属热强度、螺纹精度、耐压试验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抽样检验,38批次产品全部符合标准要求.抽查结果见附表2. 附件3 厨具(燃气用具)产品质量省监督抽查结果 本次抽查共抽取了郑州、许昌、安阳3个省辖市5家企业的8批次的厨具(燃气用具)产品.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16410-2007《家用燃气灶具》、CJ/T 28-2013《中餐燃气炒菜灶》、CJ/T392-2012《炊用燃气大锅灶》、Q/XCDW001-2014《家用燃气热水采暖炉》及《2016年河南省燃气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对厨具(燃气用具)产品的燃气气路气密性、燃烧器具燃烧稳定性、烟气中一氧化碳含量、热效率、热流量精度、熄火保护装置(火焰监控装置)、电气性能、电气结构、铭牌、标识、警示牌、产品使用说明书等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抽样检验,8批次产品全部符合标准要求.抽查结果见附表3. 附件4 电动机产品质量省监督抽查结果 本次抽查共抽取了郑州、开封、焦作3个省辖市和长垣1个省直管县17家企业生产的27批次电动机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 GB 12350-2009《小功率电动机的安全要求》、GB14711-2013《中小型旋转电机通用安全要求》以及《2016年第4批电动机产品质量河南省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对电动机产品的标志和说明书、外壳防护、起动、接地、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机械强度、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耐热、耐燃等项目进行检验. 经抽样检验,27批次产品全部符合标准要求.抽查结果见附表4. 附件5 电热毯产品质量省监督抽查结果 本次抽查共抽取了新乡、安阳、鹤壁、许昌、漯河5个省辖市和滑县1个省直管县8家企业生产的15批次电热毯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 GB 4706.8-2008/IEC 60335-2-17:2006(Ed2.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电热毯、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的特殊要求》、QB/T 2994-2008 《电热毯、电热垫和电热褥垫》及《2016年第4批电热毯产品质量河南省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对电热毯产品的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工作温度下的泄露电流、工作温度下的电气强度、结构、非正常工作(只进行5层折叠试验)、机械强度(只进行发热元件弯曲试验)、耐潮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抽样检验,有14批次产品符合标准要求, 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要求,涉及到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非正常工作项目.抽查结果见附表5. 附件6 钢筋混凝土用钢产品质量省监督抽查结果 本次抽查共抽取了安阳、新乡、濮阳、商丘、信阳5个省辖市和永城1个省辖直管县(市)29家企业生产的41批次钢筋混凝土用钢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 GB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3788-2008《冷轧带肋钢筋》、GB/T701-2008 《低碳钢热轧圆盘条》及《2016年第4批钢筋混凝土用钢产品质量河南省监督抽查实施方案》等标准、法规及相关要求,对钢筋混凝土用钢的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重量偏差、弯曲性能、横肋高、肋间距、横肋间隙、强屈比、直径偏差、不圆度、实测抗拉强度与实测屈服强度之比、实测屈服强度与屈服强度特征值之比、最大力总伸长率、表面标志、表面质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抽样检验,41批次产品全部符合标准要求,抽查结果见附表6. 附件7 工业甲醇产品质量省监督抽查结果 本次抽查共抽取了新乡、焦作、濮阳、三门峡、洛阳5个省辖市9家企业生产的9批次工业甲醇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 338-2011《工业用甲醇》及《2016年第4批工业甲醇产品质量河南省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对工业甲醇产品的色度、密度、沸程、高锰酸钾试验、水混溶性试验、水、酸、羰基化合物、蒸发残渣、硫酸洗涤试验十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抽样检验,9批次产品全部符合标准要求.抽查结果见附表7. 附件8 工业酸碱产品质量省监督抽查结果 本次抽查共抽取了开封、洛阳、安阳、焦作、三门峡、南阳、济源7个省辖市24家企业生产的29批次工业酸碱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209-2006《工业用氢氧化钠》,GB210.1-2004《工业碳酸钠》,GB/T534-2014《工业硫酸》,GB320-2006《工业用合成盐酸》及《2016年第4批河南省工业酸碱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对工业酸中的酸含量、灼烧残渣重金属含量以及工业碱中的氢氧化钠、碳酸钠,氯化钠,三氧化二铁、水不溶物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抽样检验,29批次产品全部符合标准要求.抽查结果见附表8. 附件9 硅酸盐水泥熟料产品质量省监督检查结果 本次抽查共抽取了郑州、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焦作、新乡、许昌、三门峡、南阳、信阳、驻马店、济源等13个省辖市和巩义、汝州、邓州3个直管县(市)55家企业生产的62批次硅酸盐水泥熟料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 GB/T 21372-2008《硅酸盐水泥熟料》和《2016年第4批硅酸盐水泥熟料产品质量河南省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对硅酸盐水泥熟料产品的游离氧化钙、氧化镁、烧失量、不溶物、3CaO.SiO2+2CaO.SiO
2、CaO/SiO
2、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抽样检验,62批次产品全部符合标准要求,抽查结果见附表9. 附件10 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产品质量省监督抽查结果 本次抽查共抽取了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南阳、商丘、周口、驻马店、济源14个省辖市和兰考、汝州、长垣、永城4个省直管县(市)40家企业生产的50批次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18582-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T9756-2009《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JG/T210-2007《建筑内外墙用底漆》及《2016年第4批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产品质量河南省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对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产品的游离甲醛、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苯、甲苯、乙苯、二甲苯总和、可溶性重金属、低温稳定性、对比率、耐碱性、耐洗刷性、附着力、抗泛碱性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抽样检验,有49批次产品符合标准要求,有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要求,涉及到低温稳定性项目.抽查结果见附表10. 附件11 木家具产品质量省监督抽查结果 本次抽查共抽取了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濮阳、许昌、驻马店8个省辖市24家企业生产的46批次木家具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T 3324-2008《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 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及《2016年木家具产品质量河南省联动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对木家具产品的主要尺寸及偏差、形状和位置公差、外观要求、木材含水率、甲醛释放量、可溶性铅、可溶性镉、可溶性汞、可溶性铬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抽样检验,46批次产品全部符合标准要求.抽查结果见附表11. 附件12 建筑用外墙涂料产品质量省监督抽查结果 本次抽查共抽取了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南阳、商丘、周口、驻马店、济源14个省辖市和兰考、汝州、长垣、邓州4个省直管县(市)38家企业生产的80批次建筑外墙涂料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24408-2009《建筑用外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T9755-2014《合成树脂乳液外墙涂料》、JG/T 24-2000《合成树脂乳液砂壁状建筑涂料》、JG/T172-2014《建筑弹性涂料》、JG/T210-2007《建筑内外墙用底漆》及《2016年第4批建筑外墙涂料产品质量河南省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对建筑用外墙涂料产品的游离甲醛含量、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乙二醇醚及醚酯含量总和、重金属、容器中状态、施工性、干燥时间(表干)、低温稳定性、耐水性、耐碱性、耐沾污性、耐冲击性、粘接强度、拉伸强度、初期干燥抗裂性、断裂伸长率、附着力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抽样检验,有78批次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