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 2019-09-20 |
参加会议的有茂名市环境保护局、建设单位茂名环星炭黑有限公司、评价单位广东环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会议邀请了3名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名单附后).参会专家和代表踏勘了项目现场,听取了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对项目情况及报告书内容的介绍,经过认真讨论,形成以下专家评审意见:
一、项目概况 茂名环星炭黑有限公司前身是茂名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位于茂名市环市西路61号茂名环星炭黑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本项目总投资约186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315万元人民币,约占总投资17.8%,利用厂区现有空地,建设1条4万吨/年硬质生产线、1条2.5万吨/年软质生产线、1条0.5万吨/年特种炭黑生产线;
技改部分主要为项目建设1条75T/Hr尾气锅炉+15000kWh汽轮发电机组,1条20T/Hr尾气锅炉+3000kWh汽轮发电机组,原有低效能的#1#2#3锅炉及#1#2#3发电机将废除(其中现有#
1、#2锅炉拆除,原址建设75t/h锅炉,现有#3锅炉仅停用不作拆除;
#
1、#2汽轮机组拆除,原址建设3000kWh的#6汽轮机组).同时为配套本次项目扩建,4万吨/年硬质生产线取代现有污水处理站、雨水净化池位置.因此污水处理站、雨水净化池移位至厂区西北角,即现有应急事故池的南侧;
现有垃圾场移位至危险品库房西侧. 专家组认为:工程概况介绍较清楚. 专家组建议:明确项目的建设性质,补充完善原有项目及在建项目的环评结论、批复要求、竣工验收、日常运行及存在的环保问题.
二、工程分析 本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不良影响主要是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弃物.
1、废气:本项目主要有组织排放源包含炭黑生产线排放的废气袋滤器废气;
混合排放的再处理袋滤器废气和细粉袋滤器废气;
收集袋滤器废气、配套尾气锅炉排放的烟气.无组织排放源包含罐区 大小呼吸 无组织排放、生产线无组织排放的炭黑颗粒等.生产线工艺废气均通过袋滤器处理后外排,尾气锅炉烟气经脱硫脱硝除尘后外排.
2、废水:本项目实施前,全厂产生的废水包括含油污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地面冲洗水、脱硫废水和前期雨水,外排量为36860t/a.本项目实施后,含油污水通过 以新带老 措施不再产生;
生活污水通过三级化粪池和生物接触氧化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
生产废水、地面冲洗水和前期雨水通过污水处理站处理(沉淀)后外排,脱硫废水直接循环回用.因此本项目新增排放的废水为生产废水(软化处理废水、尾气锅炉排水)、地面冲洗水和前期雨水,新增废水排放量为43082t/a.
3、固废:项目实施后,新增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油水分离器反冲洗废油和罐底油泥均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要求,收集后执行危险废物联单管理,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废过滤袋、废包装袋、废耐火砖、污水处理站沉淀污泥和脱硫石膏均属一般工业固废.建设单位将废过滤袋和废包装袋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要求将其在仓库暂存,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处理;
废耐火砖、喷淋水池沉淀污泥和脱硫石膏外售给建材企业,均不外排.生活垃圾、枯枝叶由厂区环保人员收集定点存放,交由环卫部门清理.
4、噪声:厂区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风机、泵、空压机、粉碎机、造粒机、烘干机和汽轮发电机组、凉水塔等设备.
5、本次 以新带老 措施:更换现有生产线袋滤器的滤袋材质,废除喷淋除尘措施、更改了含油废水的处理方式,变更为送至生产装置作急冷水、更改了脱水鼓风吹出废气的处理方式,变更为送至尾气燃烧炉燃烧处理. 专家组认为:项目工程分析基本清楚. 建议: 补充完善拟建项目与原有项目的依托关系及可行性分析. 核实水平衡图、硫平衡图、蒸汽平衡图. 根据项目的生产特点梳理工艺流程,细化各污染物的产生节点. 核实废水、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根据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重新核算废水、废气污染物产排情况.
三、环境质量现状及影响
(一)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1)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白沙河河之口断面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出现超标现象,最高超标倍数分别为0.
42、2.
05、0.
75、0.
90、0.
71、0.75.水质未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水质标准限值要求,超标的主要原因是该断面上游接纳沿河居民生活污水及受到农业面源污染的影响.旧村断面的水质除总磷略有超标0.07倍外,其余各项水污染物监测指标均未出现超标现象,基本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V类水质标准,总磷超标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受到上游水质影响. 相较两个断面水质监测结果,本项目排污口下游旧村断面水质因子均优于排污口上游河之口断面水质因子,说明白沙河在本项目排污口至下游旧村断面河流自净能力大于河流纳污量,本项目现有工程污水排放不会导致白沙河的水质进一步恶化. (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各监测点SO
2、NO
2、非甲烷总烃的1小时浓度均值均未出现超标现象,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
各监测点SO
2、NO
2、TSP、PM10日均浓度均未出现超标现象,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评价区大气环境质量能够满足当前环境质量管理的要求. (3)声环境质量现状 各监测点噪声均未出现超标现象,达到相应的《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标准限值,评价区声环境质量能够满足当前环境质量管理的要求. (4)土壤环境现状 各土壤监测点均未出现超标现象,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三级标准要求,评价区土壤环境质量较好,能够满足当前环境质量管理的要求. (5)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地下水除氟化物、总大肠菌群两项因子超标外,水质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中的III类水质标准要求.氟化物、总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主要为当地居民生活污水未经有效收集处理从而被雨水等下渗带入地下水造成污染.
(二)环境影响评价 (1)水环境影响评价 从预测结果可知,项目扩改建实施后,废水中新增排放的COD经预测给白沙河旧村断面增加0.10%的占标率,新增排放的石油类经预测给白沙河旧村断面增加1.2%的占标率.由于河流自身存在自净能力,结合环境现状监测结果,本项目实施后,废水排入白沙河对COD、石油类等水污染物因子的增量较小,对河流的水污染物COD、石油类的影响程度远小于白沙河在河之口断面至旧村断面的自净能力对水污染物的削减量.本项目的废水达标外排对白沙河影响不大.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实施后,全厂排放的大气污染物SO
2、NO
2、PM
10、TSP排放量相较本项目实施前有所增加,大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排放量相较本项目实施前有所削减. 通过叠加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最大背景值预测,有组织排放中大气污染物SO2最大落地浓度预测值为0.045mg/m3,占评价标准的9.03%;
NO2最大落地浓度预测值为0.051mg/m3,占评价标准的25.22%;
PM10最大落地浓度预测值为0.060mg/m3,占评价标准的13.23%.叠加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最大背景值预测,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最大落地浓度预测值为0.911mg/m3,占评价标准的45.53%;
TSP最大落地浓度预测值为0.123mg/m3,占评价标准的13.72%.通过 以新带老 措施,削减了现有工程的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量,预测最大落地浓度削减量为0.09285mg/m3,占评价标准的46.42%. 本项目建成后,所有大气污染物排放预测结果均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相关要求,项目实施后对周边大气环境现状影响不大. (3)声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对距离本项目拟建装置最近的厂界进行噪声预测可知,本项目各厂界的昼间和夜间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标准要求.不会对周围居民生活造成大的影响.在保证降噪措施的前提下,从噪声环境的角度讲本项目可行.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经有效处理后,不会对周边环境及人群产生明显不利的影响. (5)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实施后,项目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外排至白沙河,不涉及对地下水的排污,本项目产生的污水不会进入地下水中,不会对地下水造成不良影响.在发生渗漏事故的前提下,根据预测结果显示,会造成场区内一定范围的地下水中COD和石油类超标.按本次假设事故源强进行计算,事故发生20年后污染物的最大运移距离大于到下游敏感点的最近距离,因此会造成下游新华社区的地下水水质超标.如果事故发现较早,处理方法得当,处理及时,泄漏到外环境中的污染物质量会减小,对地下水水质影响也将大大减小.因此,在做好污染防治措施和监控措施的前提下,可有效地降低甚至是杜绝对项目对区内地下水环境造成的影响,项目的实施对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 (6)生态影响评价 本项目建成营运后,不新增占用土地,通过加强绿化改善厂址生态环境质量;
生态评价范围内没有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