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 2019-09-22 |
本预案阐述了预案使用范围与事件分级,明确了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预防与预警机制、应急处置、后期处置、应急保障、预案监督与管理等要求,用于指导陕西如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的响应、救援等应急管理工作. 《陕西如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由陕西如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负责编制,经陕西如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组织审议通过,现正式发布,自备案后实施. 陕西如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盖章) 预案批准人(签字): 2019年5月目录1总则
2 1.1编制目的
2 1.2编制依据
2 1.3事件分级
3 1.4适用范围
6 1.5工作原则
9 2企业概况
11 2.1企业基本情况
11 2.2周边环境敏感点
12 3应急组织体系
14 3.1 环境应急组织机构
14 3.2 应急救援专业队伍
16 3.3外部救援机构
20 4环境风险分析
21 4.1 环境风险评价
21 4.2环境风险源分析
23 4.3最大可信事故及后果分析
24 5预防与预警
25 5.1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25 5.2 预警分级与准备
27 5.3 预警发布与解除
29 5.4 预警措施
29 6应急处置
31 6.1应急预案启动
31 6.2信息报告
31 6.3分级响应
34 6.4指挥与协调
34 6.5现场处置
36 6.6信息发布
38 6.7应急终止
38 7后期处置
39 7.1善后处置
39 7.2警戒与治安
39 7.3次生灾害防范
40 7.4调查与评估
40 7.5生产秩序恢复重建
41 8应急保障
42 8.1人力资源保障
42 8.2资金保障
42 8.3应急物资保障
42 8.4医疗卫生保障
42 8.5交通运输保障
43 8.6治安维护
43 8.7通讯保障
43 8.8科技保障
43 9监督与管理
45 9.1应急预案演练
45 9.2宣教培训
45 9.3责任与奖惩
47 10附则
48 10.1名词术语
48 10.2预案解释
49 10.3修订情况
49 10.4实施日期
49 11附件 附件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名单 附件2相关单位和人员通讯录 附件3应急工作流程图 附件4区域位置及周围环境敏感点分布图 附件5紧急疏散线路、重大危险源及应急设施平面布置图 附件6雨水管网图 附件7应急物资储备清单 附件8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协议? 附件9标准化格式文本 附件10应急处置卡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积极应对陕西如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规范本厂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和防范本厂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次生环境灾害和社会影响,保障公众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九号,201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十七号,2017年6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三十一号,2016年1月1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第三十一号,2015年4月;
(5)《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六十九号,2007年11月;
(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七十号,2014年12月;
(7)《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发[2000]38号,2000年11月26日(8)《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2013年12月7日;
(9)《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2011年10月17日;
(10)《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第79次常务会议,2006年1月8日;
(11)《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2014年12月29日;
(12)《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令第17号,2011年5月1日;
(1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2015年6月5日;
(14)《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2015年1月8日;
(15)《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4,2014年7月1日;
(16)《陕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陕政办函[2015]128号,2015年8月13日;
(17)《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2018年3月1日;
(18)《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指南(试行)》、环办应急[2018]8号,2018年1月30日. 1.3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和一般环境事件(Ⅳ级)四级.
1、特别重大(Ⅰ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Ⅰ、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并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
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急性死亡的;
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重大跨国境影响的境内突发环境事件.
2、重大(Ⅱ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Ⅰ、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
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下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
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较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3、较大(Ⅲ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 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
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
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4、一般(Ⅳ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