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9-09-23 |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技术要求 5管理要求 附录A(规范性附录)防雷装置技术指标 附录B(规范性附录)建筑物防雷类别的划分 附录C(规范性附录)防雷区的划分 附录E(资料性附录)接地电阻值要求 附录F(资料性附录)等电位连接材料选择 附录G(资料性附录)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报告 前言本标准共分5章,对建筑物防雷工程设计技术评价提出了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
本标准由深圳市气象局提出. 本标准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深圳市气象服务中心(深圳市气象公共安全技术支持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建筑物防雷工程设计技术评价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物防雷工程设计技术评价的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防雷工程设计的技术评价,其他建设工程项目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订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正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标准. GB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JGJ/T16―200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GB50343―2012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CECS148:2003 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直击雷 direct lightning flash 闪电直接击在建(构)筑物、其他物体、大地或防雷装置上,产生电效应、热效应和机械力者. 3.2 闪电感应 lightning induction 闪电放电时,在附近导体上产生的静电感应和电磁感应,它可能使金属部件之间产生火花. 3.3 闪电电涌侵入 lightning surge on incoming services 由于雷电对架空线路、电缆线路或金属管道的作用,闪电电涌可能沿着这些管线侵入屋内,危及人身安全或损坏设备. 3.4 防雷装置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LPS 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他连接导体的总合. 3.5 接闪器 air-termination system 直接截受雷击的接闪杆、接闪带(线)、接闪网,以及用作接闪的金属屋面和金属构件等. 3.6 引下线 down-conductor system 连接接闪器与接地装置的金属导体. 3.7 接地装置 earth-termination system 接地体和接地线的总和. 3.8 共用接地系统 common earthing system 将各部分防雷装置、建筑物金属构件、低压配电保护线(PE)、设备保护地,屏蔽体接地、防静电接地和信息设备逻辑地等连接在一起的接地装置. 3.9 等电位连接 equipotential bonding 为减小雷电流产生的电位差,而将分开的装置、诸导电物体用等电位连接导体或电涌保护器实现的电气连接. 3.10 电子系统 electronic system 由敏感电子组合部件构成的系统. 3.11 电涌保护器 surge protective device,SPD 用于限制瞬态过电压和分走电涌电流的器件.它至少含有一非线性元件. 3.12? 防雷区 lightning protection zone,LPZ 需要规定和控制雷击电磁脉冲环境的区域,具体定义可参见附录C. 3.13? 雷击电磁脉冲 lightning electromagnetic impulse,LEMP 是一种干扰源.指闪电直接击在建筑物防雷装置和建筑物附近所引起的效应.绝大多数是通过连接导体的干扰,如雷电流或部分雷电流、被雷电击中的装置的电位升高以及电磁辐射干扰. 4技术要求 4.1设计依据 4.1.1判断防雷设计引用规范是否适用项目情况,是否现行有效. 4.1.2 判断设计标准掌握是否恰当,是否有提高和降低标准的情况. 4.1.3 判断防雷设计执行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及本地气象主管部门相关技术规定的符合性. 4.2设计深度 4.2.1 审查初步设计说明书是否包括以下内容,并符合相关规定:
(一)地理、地质、土壤、气象和环境等条件.
(二)防雷类别(参见附录B)、直击雷防护措施、防侧击措施、雷击电磁脉冲防护措施、等电位连接措施、接地组成和接地电阻要求;
电涌保护器保护级数设置以及高、低压进出线路的敷设方式和防雷保护措施. 4.2.2审查重要建筑物是否有接地平面图、接闪器布置平面图. 4.2.3审查重要建筑物是否采取相关特殊防雷措施. 4.2.4审查施工图设计说明是否包括以下内容并符合相关规定:
(一)防雷类别、接闪器形式和材型规格、敷设方式、接地装置型式和材型规格以及接地电阻值要求.
(二)等电位连接环设置和防侧击措施.
(三)除防雷接地外的其他电气电子系统的接地要求.
(四)SPD安装数量与级数. 4.2.5审查施工图是否包括以下内容并符合相关规定:
(一)接闪器布置平面图,应有主要轴线号、尺寸、标高,并标注接闪杆、接闪带、引下线及其测试点位置.
(二)接地平面图,应绘制引下线、接地线、接地极、测试点和断接卡等的平面位置,并标明所用材料型号、规格和相对尺寸等,图纸应标注比例.
(三)幕墙、太阳能集热系统、天面钢结构等的防雷设计系统图.
(四)等电位连接图.
(五)SPD配置图(与配电系统图配置).
(六)其它须采取防雷措施的建设工程,应根据其工程性质、结构形式和工程要求绘制防雷工程施工图. 4.3 设计内容 4.3.1审查接闪器的设置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一)接闪带应沿建筑物易受雷击的屋角、屋脊、屋檐、檐角及其它易遭受雷击部位设置接闪器.
(二)天面的水塔、太阳能集热系统等,应处于直击雷保护范围内,可利用作为接闪器的,需与天面防雷装置连接.
(三)屋面天线及燃气管道等金属物,应处在接闪器保护范围内.
(四)高层建筑物和人员密集场所天面外沿不应使用暗敷接闪带.
(五)接闪器可单独采用接闪杆、接闪带、接闪网、接闪线或混合接闪器形式,其保护范围应根据滚球法或国家及行业防雷标准规定的计算方法确定.当采用接闪杆时,按接闪杆的保护范围、总高度、基本风压和修正后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等情况,选用对应型式的接闪杆.
(六)利用天面金属围栏、金属构架等作为接闪器时,其材型规格应符合防直击雷的要求.
(七)高度超过30m的建筑物,接闪带应沿女儿墙外墙外表面或屋檐边垂直面敷设.
(八)除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外,宜利用金属屋面作为接闪器(参见附录A).
(九)炸药库和雷管库等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应采用独立接闪杆或架空接闪线(网)保护.
(十)接闪器材型规格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参见附录A). 4.3.2 审查防侧击措施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一)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高于30m时,应从30m起每隔不大于6m设置水平接闪带,30m以上的外墙金属栏杆、金属门窗、塑钢门窗、幕墙支架等与防雷装置作可靠连接.
(二)第
二、三类防雷建筑物上部占高度20%并超过60m的部位,各表面上的尖物、墙角、边缘、设备以及显著突出的物体,应按屋顶的保护措施考虑.
(三)窗、栏杆、玻璃幕墙等位置是否有预留接地端子. 4.3.3 审查引下线的设置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一)引下线应沿建筑物周边均匀或对称设置,引下线材型规格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参见附录A).
(二)引下线与电子系统之间的距离应满足安全距离要求.
(三)引下线上距地面不低于0.3m处设置用防雷测试点,防雷测试盒应采用非金属材料.建筑物底层和各层宜设置预留电气接地.
(四)箍筋与钢筋,钢筋与钢筋应采用土建施工的绑扎法,螺丝、对焊或搭焊连接,构件之间必须连接成电气通路.单根钢筋、圆钢或外引预留连接板及其连接线,应焊接或采用螺栓紧固卡夹器连接.
(五)明敷引下线距建筑物出入口或人行通道不应小于3m,地上1.7m至地下0.3m段应采用改性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