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2019-09-23
马政发〔2018〕44 号 横县马山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8年马山乡扶贫对象动态管理 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社区): 现将《2018年马山乡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横县马山乡人民政府 2018年9月30日 属性:主动公开 横县马山乡党政办公室 2018年9月30日印发 2018年马山乡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8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开办发〔2018〕39号)和横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扶贫对象管理工作的通知》(横扶领办发〔2018〕21号),根据自治区和南宁市的统一部署,为做好我乡2018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扶贫对象动态管理 1.脱贫摘帽计划 一微调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对经2018年 二上二下 程序确定的贫困人口脱贫和贫困村摘帽计划进行微调,最终核准确定贫困人口脱贫和贫困村摘帽计划. 2.建档立卡贫困户(以下简称贫困户)动态管理. (1)贫困户脱贫退出,即贫困户脱贫摘帽 双认定 ;

(2)贫困户新识别和脱贫户返贫纳入(含退出户返贫纳入,下同);

(3)贫困户(含往年及当年脱贫户、2014年和2015年退出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和自然减少. 3.贫困村动态管理. 贫困村脱贫退出,即贫困村脱贫摘帽认定;

(二)扶贫对象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 1.贫困户(含往年及当年脱贫户、2014年和2015年退出户)的基础信息更新. 2.新识别纳入贫困户、新增贫困户家庭成员的基础信息采集和录入. 3.贫困村(含往年及当年脱贫摘帽村)和贫困村内村民小组的基础信息更新. 4.2018年度脱贫户和摘帽贫困村的脱贫措施信息采集和录入.

二、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10月8日至11月25日) 10月10日前,召开政府干部职工,市、县驻村工作队员在马山乡政府三楼会议室召开马山乡2018年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布置会.

(二)扶贫对象动态管理(10月8日至11月5日) 1.脱贫计划 一微调 (脱贫 双认定 初选).10月8日至10月15日,按照 一微调 工作流程要求(详见附件1),对经 二上二下 程序确定的贫困人口脱贫和贫困村摘帽计划进行微调,并以最终核准确定的计划脱贫户作为贫困户脱贫 双认定 的初选名单,同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进行 计划脱贫 标注调整. 2.贫困户新识别和脱贫户返贫纳入.10月8日至10月30日,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办法(试行)》(桂扶领发〔2017〕8号)及《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桂扶领办发〔2017〕34号)程序,对符合贫困户识别标准的困难农户进行识别,对因灾、因病等原因返贫的脱贫户(含退出户)进行返贫认定. 3.贫困户脱贫摘帽 双认定 .11月5日至11月25日,按照自治区最新修订的贫困户脱贫摘帽标准及贫困户脱贫摘帽 双认定 程序和要求,对计划脱贫摘帽贫困户进行脱贫摘帽 双认定 . 4.贫困村脱贫摘帽认定.11月15日至11月25日,按照自治区最新修订的贫困村脱贫摘帽标准及贫困村脱贫摘帽认定程序和要求,对计划脱贫摘帽贫困村进行摘帽认定.

(三)扶贫对象信息采集(10月8日至10月19日) 根据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安排,分阶段分类别开展扶贫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1.第一阶段.10月8日至10月19日,结合脱贫计划 一微调 和贫困户新识别、脱贫户返贫纳入等工作,同步组织驻村工作队员、帮扶联系人等入户核实未脱贫户、往年脱贫户、2014年和2015年退出户的基础信息并采集发生变化的基础信息(含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变更的相关信息);

采集新识别纳入贫困户、新增贫困户家庭成员的所有基础信息(详见附件

3、

4、

5、8);

采集贫困村(2018年计划摘帽村除外)及贫困村内村民小组发生变化的基础信息;

运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手机APP采集贫困户(含往年及当年脱贫户、2014年和2015年退出户)和贫困村(2018年计划摘帽村除外)的地理信息位置. 2.第二阶段.11月5日至11月25日,结合贫困户脱贫摘帽 双认定 和贫困村脱贫摘帽认定工作,同步采集2018年计划脱贫户和摘帽村发生变化的基础信息、脱贫措施信息(详见附件

6、7)和地理信息位置.

(四)动态管理标注、信息录入等系统操作(11月10日至11月30日) 根据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功能开放时间和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安排,分时段开展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标注和信息录入工作. 1.扶贫对象基础信息更新、新识别贫困户和贫困村信息录入、脱贫户返贫标注等系统操作.11月10日至11月30日24时,各村委(社区)在完成贫困户新识别、返贫认定和扶贫对象信息采集相关工作的基础上,开展扶贫对象基础信息更新、新识别贫困户和贫困村信息录入、脱贫户返贫标注等系统操作. 2.2018年度脱贫摘帽贫困户和贫困村的基础信息更新、脱贫摘帽标注等系统操作.11月26日至11月30日24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对2018年度脱贫户和摘帽村进行基础信息更新、脱贫摘帽标注、脱贫措施信息录入等系统操作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扶贫对象动态管理直接关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的贯彻落实,各村委(社区)要高度重视,精细组织,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统筹协调.2018年国家对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时间紧,任务重,各村委(社区)要认真做好统筹谋划,周密部署,加强协调,严格按照各重要环节和关键时间节点,压实推进各阶段工作.

(三)严把质量关口.贫困户的识别纳入工作,要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重点关注仍住危房、非贫困村内符合纳入条件的人群,凡符合扶贫标准的,要做到 应纳尽纳、应扶尽扶 .贫困户和贫困村退出,要把脱贫质量放在首位,严格按照现行脱贫标准、规范程序操作,既要纠正按指标脱贫的做法,凡实现稳定脱贫的贫困户,一律按程序认定脱贫,又不得简化、合并步骤,不得伪造、篡改有关数据,坚决杜绝虚假脱贫、数字脱贫;

要严把数据质量,充分用好数据分析结果,核准数据信息,切实提高建档立卡数据质量.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与乡扶贫办联系.联系

电话:7082435,

邮箱:[email protected],密码:msfpb888. 附件: 1. 一微调 工作流程 2.扶贫对象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具体要求和其他注意事项 3.新识别贫困户信息采集表 4.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 5.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 6.2018年脱贫户脱贫措施信息采集表 7.2018年摘帽村脱贫措施信息采集表 8.相关采集表填表说明和指标解释 附件1 一微调 工作流程 (2018年10月15日前完成) 第一步,村级提出.2018年10月19日前,工作队商行政村,根据帮扶联系人反馈、农户家庭实际等情况,收集行政村年内确实无法达到脱贫摘帽标准的计划脱贫户,和年初未列为计划脱贫户但预测年内可以达到脱贫摘帽标准的贫困户名单及调整情况,由行政村上报乡(镇).对于需调整计划脱贫年份的贫困户,帮扶联系人须在贫困户的《帮扶手册》(红本)最后一页备注页中填写计划脱贫情况调整理由,并签字确认. 同时,对属计划摘帽村确实无法摘帽的,或属非计划摘帽贫困村达到摘帽标准的,一并提出调整意见,并由工作队将相关情况说明上报乡(镇). 第二步,乡(镇)初审.乡(镇)组织人员,对行政村上报的调整情况进行初审,统筹提出本乡(镇)的调整意见(附件1―1),于2018年10月15日前上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第三步,标识调整工作.等待县里面反馈名单,组织做好微调户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标识调整工作. 附件1―1 横县2018年贫困人口脱贫和贫困村摘帽指导性计划微调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乡(镇) 乡(镇)主要领导(签字)填报日期:2018年月日序号 行政 区划 计划目标脱贫人数(人) 计划摘帽村数(个) 县 二下 人数 微调减少情况 微调新增情况 微调后的人数 县 二下 村数 微调增减情况 微调增减后的村数 微调增减的村名称 县级合计

1 XX乡(镇)

2 … 备注:1. 微调减少(新增)情况 栏请注明涉及多少个村民小组(屯)多少人.如 在50个村民小组调减了100人 , 在40个村民小组新增了110人 . 2.. 微调增减情况 栏请注明调减村数,如 调减了3个村,新增了4个村 等. 审核人:填报人:联系

电话: 附件1―2 2018年横县贫困人口脱贫和贫困村摘帽指导性计划微调情况表(一微调) 序号 行政区划 微调后计划脱贫人数(人) 微调后计划摘帽村数(个) 微调后计划 摘帽村名称 全县合计

1 XX乡(镇) XX乡(镇)XX村2…

3 4

5 6

7 8 附件2 扶贫对象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的具体要求 和其他注意事项

一、信息采集范围 采集范围包括贫困户(含往年及当年脱贫户、2014年和2015年退出户)、贫困村(含往年脱贫摘帽村),以及贫困村内的村民小组.主要采集录入发生变化的信息.对于新识别的贫困户要采集录入所有基础信息.

二、信息采集方法

(一)新识别贫困户信息采集.使用《新识别贫困户信息采集表》采集所有基础信息.

(二)贫困户、脱贫户(退出户)、返贫户的信息采集.通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打印《贫困户信息对照表》,入户核实信息并采集已发生变化的基础信息.对于返贫户,要补充采集 返贫原因 .

(三)贫困村和贫困村内村民小组的信息采集.通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打印《贫困村信息对照表》采集发生变化的信息.

(四)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变更的信息采集.使用《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和《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采集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变更相关信息.各乡(镇)可根据本地情况将以上自然变更表与贫困户信息对照合并.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关于脱贫措施及成效指标.该指标为新增指标,仅采集2018年度脱贫摘帽的贫困户、贫困村的信息.脱贫措施为历年享受的帮扶措施,如多次享受同类帮扶措施(项目)仅勾选一个.

(二)关于计算农户收入.2018年度脱贫户家庭收入计算周期为2017年12月至2018年11月,其他贫困户家庭收入计算周期为2017年12月至本次入户采集信息时间.低保金(A、B类)、养老金计入贫困户家庭稳定纯收入.(入户采集及系统登记收入均为稳定家庭收入,具体详见附件3备注)

(三)关于贫困户脱贫校验功能.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已对 贫困户脱贫 操作设置了逻辑校验功能,凡 两不愁三保障 数据显示未解决的贫困户,均无法进行 脱贫 勾选操作.

(四)关于驻村工作队队员、帮扶责任人派出单位录入.先录入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队员和帮扶责任人派出单位须从已录入的帮扶单位中勾选.

(五)关于在校生状况指标采集.2017年度动态管理时,没有统一安排该指标的采集工作.今年在采集贫困户子女 在校生状况 时,要对去年的 在校生状况 进行核准和采集. 附件3 新识别贫困户信息采集表

一、基本信息 家庭住址:省_市_县_乡(镇)村________自然村(村民小组) 联系

电话:开户银行(选填)银行账号(选填): A23识别标准(单选):国家 A24 贫困户属性(单选):一般贫困户 低保贫困户 特困供养贫困户 A25军烈属: 是否 A26 计划脱贫年度

二、家庭成员信息 序号 A1 姓名 A2 性别 A3 证件类型 A4 居民身份证 (残疾人证) 号码 A5 与户主关系 A6 民族 A7 政治 面貌 A8 文化程度 A9 在校生状况 A10 健康 状况 A11 劳动技能 A12 务工 区域 A13务工时间 A14 失学或辍学原因 A15 是否会讲普通话 A16 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A17 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A18 是否参加大病保险 A19 是否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A20 是否参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A21 是否享受人身意外保险补贴

1 户主

2 3

三、致贫原因(可扩充) A27a致贫原因1(单选项):因病因残因学因灾因婚因丧缺土地缺水缺技术缺劳动力缺资金交通条件落后自身发展动力不足 A27b致贫原因2(单选项):因病因残因学因灾因婚因丧缺土地缺水缺技术缺劳动力缺资金交通条件落后自身发展动力不足 A27c致贫原因3(单选项):因病因残因学因灾因婚因丧缺土地缺水缺技术缺劳动力缺资金交通条件落后自身发展动力不足

四、收入情况 A28 工资性收入(元) (同手册) A29 转移性收入(元) A29d 养老保险金(元) (含基础养老金和职工养老金) A30 生产经营性收入(元) (同手册) A29a 计划生育金(元) (同手册) A29e 生态补偿金(元) (同手册) A31 财产性收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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