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2019-09-20
企事业单位与我校联合开展博士后工作流程图示

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此平台是由国家人社部发布申报通知(一般每2年一次, 下一批次应该再2020年),各地省人社厅会将通知发到各地市人社局,各地市人社局组织当地企事业单位填报申报材料申报后报省人社厅,人社厅报人社部组织专家评审后批准设立,不需要与我校联合申报.

企事业单位获得人社部批准设立工作站后,可以与我校按人社部和广东省人社厅规定与我校联合招收博士后.

二、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此平台是广东省人社厅每年发布通知(一般10月份),企事业单位按省人社厅规定先物色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博士后,填报《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备案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华南理工大学共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协议书》、博士后进站材料或者准备招收进站的博士后的情况及说明,与我校合作报广东省人社厅备案设立. 具体合作程序、条件见《企事业单位与我校联合建设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工作流程图示》.

三、设立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与我校联合招收博士后流程 注: 1.各学院联系方式请登录华南理工大学官网之"机构设置"查找 2.博士后在站时间为2年,一般不延期.特殊情况延期或者退站的,《延期申请表》《退站申请表》须经工作站(基地)签署意见并盖公章,然后送合作导师签字后交华工博管办 3.华南理工大学博管办联系方式:

电话:02087114038;

传真:02087113802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华南理工大学37号楼4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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