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9-0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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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2
第二章 竞争性谈判须知
6
第三章 竞争性谈判项目内容
26
第四章 谈判程序
49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37
第六章 附件
61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四川众和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竞争性谈判采购单位)受四川省彝文学校(即采购人)委托,依据《政府采购法》,拟开展委托方四川省彝文学校明厨亮灶采购项目,现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编号:5134202018000135
二、项目内容:四川省彝文学校明厨亮灶采购项目
三、本项目采购预算:800000.00元(超出采购预算为无效谈判) 注:按财库[2011]181号文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供应商均为微小型企业,则不必再扣除),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后方能认可.(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四、供应商资质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要求:
五、供应商必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
未换证的提供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 ;
未换证的提交 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
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 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
④若为自然人:提供 身份证明材料 .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不是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现场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情况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附表);
6、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格式见附表);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表);
8、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格式见附表);
9、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附表);
10、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11、提供供应商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承诺函.(格式见附表). 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号).
11、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要求: 注:①新成立企业不满足竞争性谈判采购单位年度要求的,供应商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②以上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鲜章. 特别说明:以上证明材料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作为无效谈判处理.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1、领取起止时间:2018年6月28日上午08:30至2018年6月29日下午17:30.
2、领取地点:四川众和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领取方式:采购文件现场购买,现场发售.购买时请带上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鲜章.每套$500元,售后不退.(采购文件仅针对本次采购活动)
八、有效报名资格确定
1、购买了本次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
2、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3、报名供应商名称、报名项目的采购文件编号和分包编号与参加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名称、竞争性谈判项目的采购文件编号和分包编号必须一致,不一致的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九、谈判竞价要求: 谈判竞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是供应商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谈判竞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现场考察:供应商自行到现场踏勘,踏勘费用全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
一、履约保证金及成交通知的领取: (1)成交通知书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总金额的10%交纳履约保证金,并将履约保证金回单复印件交四川众和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综合股备案,履约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为:转帐或电汇,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收款人:四川众和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款帐号:22633801040000826,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昌山水阳光分理处).如果成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没有按照本谈判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其交纳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需出具: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成交人公章). 十
二、谈判时间、地点:
1、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7月3日下午14时00分.
2、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 7月3日下午14时30分.
3、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四川众和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开标室(西昌市河东大道惠民家园小区A栋1号).
4、谈判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签到.密封和标注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视作无效响应.本项目不接受邮寄的谈判响应文件. 十
三、招标代理机构开户行及银行账号 收款单位:四川众和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昌山水阳光分理处 银行账号:22633801040000826 十
四、本邀请函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
五、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
电话:13778661929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
电话:0834―2562080
18882888968 (传真):0834-2562080 QQ
邮箱: [email protected] 四川众和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六月
第二章 竞争性谈判须知
一、供应商竞争性谈判须知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 项目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 :13778661929 采购人地址 :四川省彝文学校
2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四川众和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西昌市惠民家园小区A栋1号3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800000.00元 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4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 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6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竞争性谈判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
7 构成谈判文件的其他文件 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8 竞争性谈判采购有效期 响应文件开启之日后90天9谈判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1份;
副本2份.
10 谈判保证金 金额:16000元(大写:壹万陆仟元整) 交款方式:电汇或转帐,转款账号须与开户许可证账号一致,不接受以现金或现金存款或个人名义汇款、存款交纳的谈判保证金.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或在开标会议结束后单独递交银行回执单复印件或扫描件与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均加盖公司鲜章). 收款单位:四川众和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昌山水阳光分理处 银行帐号:22633801040000826 供应商因故未能参与谈判但已缴纳谈判保证金的,须在开标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银行缴款回单复印件,交四川众和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室,或将银行缴款回单扫描件发(QQ邮箱[email protected]、传真0834-2562080).
11 谈判保证金退还 (1)未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退还. (2)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合同编号后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退还. (3)退款程序:成交人在上述工作日内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不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缴款回单复印件,到四川众和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室办理谈判保证金退还手续,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鲜章. (3)因成交人账户问题导致无法正常时间内退付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 (4)谈判保证金退还不计付利息.
12 履约保证金 合同总金额的10%. 交款方式:电汇或转帐,不接受以现金及个人名义汇款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收款单位:四川众和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昌山水阳光分理处 银行帐号:22633801040000826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退款方式:凭 政府采购合同原件 、 通过履约验收的相关资料 、与采购人签署的 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书 和加盖公司财务印章的往来票据到四川众和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室办理.
13 代理费收取 按照国家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精神收取 ,本项目采取定额收费,代理服务费为:壹万捌仟元整,成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未支付代理服务费的不退其谈判保证金.
14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