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7-27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LNG加气站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寿光澍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日期:2019年01月 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1、本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本表一式四份,一律打印填写.

2、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段作一个汉字).

3、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4、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5、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6、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7、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8、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意见,无主管部门的项目,可不填.

9、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LNG加气站项目 建设单位 寿光澍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 冯学兰 联系人 张明 通讯地址 寿光市稻田镇田马一村村委西南角 联系电话

18953612669 传真 邮政编码

262700 建设地点 寿光市羊田路与大沂路交叉口以北800路西 立项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F5264 机动车燃料零售 占地面积(平方米)

1487 绿化面积(平方米)

300 总投资 (万元)

70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40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5.7% 评价经费(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20年4月

一、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概况 天然气是一种产于地表下的天然气体,主要成份为甲烷,还有微量的乙烷、丙烷、丁烷及其它杂质(硫化氢、水份、二氧化碳、氮气).LNG是气态天然气经深度净化,在常压下冷却到-162℃后呈液态的天然气,其体积约为气态时的1/625.随着国内天然气汽车的到大力推广,城市供气系统和加气站网络建设将更加完善,天然气企业和天然气汽车行业的市场空间极为广阔. 寿光澍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本着造福人民,振兴经济的宗旨,依据市场需求方向和需求潜力,经过对LNG产业市场实地考察和调查,并充分考虑技术、经济和安全生产因素,公司决定在寿光市羊田路与大沂路交叉口以北800路西建设"LNG加气站项目",该站主要经营汽车天然气的零售业务,天然气供给寿光的过往车辆,从而促进当地液化天然气服务行业的发展,为周边地区提供生产生活上的方便,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为公司健康快速地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487m2,计容总建筑面积809.15m2,新购置、安装各种设备19台(套).项目完成后可形成年销售510万m3液化天然气的规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17.9.1)(2018年修订)列表中的第四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本建设项目为LNG加气站,参考"第124项:加油、加气站"类别,其环评类别属于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范畴. 因此,项目投资方委托我单位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在接受委托后,对厂址周围环境状况进行了实地调查,收集了当地有关环境资料,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供建设单位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作为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的依据.

(二)项目符合性分析

1、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4.24修订);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8.29修订);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1.1);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12.29);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11.7修订);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

(7)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10.1实施);

(8) 国家环保局HJ2.1-

2016、HJ2.2-

2018、HJ2.3-201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及HJ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9)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

(10)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修订);

(11) 《液化天然气(LNG)汽车加气站技术规范》(NB/T1001-2011);

(12) 寿光澍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

(13) 寿光澍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2、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国家允许建设的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土地使用的合法性分析 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不在"限制或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名单内.

4、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寿光市羊田路与大沂路交叉口以北800路西,项目用地为服务用地,符合寿光市及稻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项目周边1km范围内没有历史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及重要生态功能区,不处于生态红线保护区内.

5、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根据环境保护部环环评[2016]95号文《关于印发"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关于"三线一单" 规定,本项目符合"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具体分析见表1. 表1 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三线一单" 符合性 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位于寿光市羊田路与大沂路交叉口以北800路西,不触及生态保护红线 环境质量底线 本项目周边大气、地表水、声环境质量能达到寿光市环境优化准入区的环境质量目标,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根据环境影响分析,若能依照本环评要求的措施合理处置各项污染物,则本项目在建设阶段及生产运行阶段,各项污染物对周边的环境影响较小,不触及环境质量底线 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合理分配,不触及资源利用上线 负面清单 本项目属于F5264 机动车燃料零售,目前山东省、潍坊市和寿光市尚未发布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由上表可见,本项目满足环境保护部环环评[2016]95号文《关于印发"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关于"三线一单"规定的要求.

6、选址合理性分析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位于寿光市羊田路与大沂路交叉口以北800路西,项目东侧为羊田路,南侧为机械厂,西侧为空地,北侧为生产路,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以厂区边界起点周边50m范围.结合项目外环境关系可知,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分布.评价要求,应加强对项目所在区域的有机废气的污染控制,减轻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二、项目主要情况 2.1 建设规模及项目组成 项目总占地面积1487m2,建筑总面积809.15m2,其中站房1座,罩棚1座,储气罐1个(单罐容积为60m3),LNG加气机2台.液化天然气储存能力60m3.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中关于加气站等级划分的规定,该项目LNG储罐容量60m3,则该站等级为三级.建筑密度54.4%,绿化率20.2%.新购置、安装各种设备19台(套).项目完成后可形成年销售510万m3液化天然气的规模. 表2 LNG加气站的等级划分 单位:m3 级别 LNG储罐总容积 LNG储罐单罐容积 一级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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