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 2019-09-21 |
为强化公寓安全服务工作,体现教育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宗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严禁空岗、串岗、值班时间睡觉或从事与值班无关的工作,严禁经商.有串岗、值班时间睡觉或从事与值班无关的工作等行为者,每次扣50元;
有空岗、经商行为者,每次扣100元.
二、负责公寓的安全保卫工作.严格按规定时间开、关公寓大门.闭门期间要及时在楼内巡查,并做好记录,严防学生盗窃事件发生.如本公寓发生学生盗窃事件,将按照学生丢失物品价值的2%作出相应处罚.
三、对外来人员按规定进行询问、登记.如公寓内发现未登记进入的外来人员,每发现一次扣50元;
如发现经商、推销人员进入公寓,每次扣100元.
四、负责学生就寝管理.对晚归的学生必须检查其学生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并做好证件号码登记工作.发现没按规定做记录的一人次扣10元.
五、所在公寓内发生打架、吵闹现象不制止、不上报的一次扣100元;
因打架、吵闹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辞退.
六、值班人员就寝前应检查公寓内水电关闭等情况,有损坏者次日务必及时上报5500报修平台,情况严重者当日上报.不上报者一次扣50元.
七、完成安全与宿舍管理中心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以上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以后将根据工作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本办法由安全后勤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