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2019-09-21
象州县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象州县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 象州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目录 1.

总则

5 1.1 编制目的

5 1.2 编制(修订)依据

5 1.3 适用范围

5 1.4 工作原则

5 1.5 灾害分级

6 2. 组织指挥体系

6 2.1 象州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7 2.2 乡镇、国有林场森林防火指挥部(所)

8 2.3 基层单位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8 2.4 联防组织

8 3. 预防预警

8 3.1 预防

8 3.2 预警

10 4. 应急处置

12 4.1 森林火灾监测

12 4.2 火情信息报告

13 4.3 分级响应

15 4.4 响应启动

19 4.5 森林火灾扑救

20 4.6 转移安置人员

20 4.7 救治善后

20 4.8 保护重要目标

20 4.9 维护社会治安

21 4.10 火案侦查

21 4.11 信息发布

21 4.12 新闻报道

21 4.13 应急结束

22 5. 后期处置

22 5.1 火灾评估

22 5.2 工作总结

22 5.3 救灾物质补充

23 5.4 烧毁防火设施恢复与修复

23 5.5 迹地恢复

23 5.6 奖励与责任追究

23 6. 综合保障

24 6.1 扑救队伍保障

24 6.2 通信与信息保障

25 6.3 物资保障

26 6.4 航空护林支援

28 6.5 运输保障

29 6.6 治安保障

29 6.7 医疗卫生保障

29 6.8 资金保障

30 6.9 技术保障

30 6.10信息保障

30 6.11培训教育

30 7. 预案建设和管理

31 7.1 预案体系建设

31 7.2 预案演练

31 7.3 预案管理

31 8. 附则

31 8.1 预案解释

31 8.2 预案实施

31 1. 总则1.1 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 预防为主,积极消灭 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准备充分、反应迅速、决策科学、措施有力,确保我县能有效应对森林火灾,最大限度地降低森林火灾损失,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而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修订)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关于发布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等三个规范的通知》(国森防办〔2007〕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火灾信息报送处置暂行规定〉的通知》(桂森防字〔2013〕5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桂森防字〔2013〕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来宾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来宾市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编制(修订)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象州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特大森林火灾和危害较大的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 1.4 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上一级人民政府根据应对工作需要,给予下一级人民政府必要的支持. 立足防范,快速反应.坚持 预防为主、积极消灭 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严密防范,同时充分做好应急准备. 以人为本,科学应对.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科学指挥,重兵扑救,地空配合,安全高效. 分工协作,军地联动.各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军地联动,资源共享,共同做好森林火灾应对工作. 1.5 灾害分级 根据国家《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和标准,森林火灾分为: 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2. 组织指挥体系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2.1 象州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2.1.1 指挥部 象州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部成员及单位详见附件

1、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职责见附件2)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森林防火工作. 第一指挥长:罗君钰 县长 指挥长:韦国嵩 副县长 常务副指挥长:覃友康 县林业局局长 副指挥长:于雄海 县委督查室主任、县督考局局长 黄钰钧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陈华锦 县林业局副局长 指挥部成员:象州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其他组成部门和单位的领导.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林业局,由主任、副主任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2.1.2 办公室 象州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负责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日常工作.在处置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时,或启动Ⅱ级响应和Ⅰ级响应时,搭建象州县应急指挥平台,担负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综合协调、火情分析和提出应急方案等工作. 2.2 县、乡镇、国有林场森林防火指挥部(所)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本地实际设立和组建,承担本地森林火灾的预防、应急处置和森林防火综合能力建设工作.乡镇、国有林场应当设立森林防火指挥所. 2.3 基层单位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林场、森林公园、林区村民委员会、营造林公司、以及其他有林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组织,实行单位领导负责制,负责本单位的森林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2.4 联防组织 2.4.1 象州县内联防组织 乡镇行政交界林区的地方人民政府建立森林防火联防组织,确定联防区域,建立联防制度. 驻象州县部队和武警部队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依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有关规定,接受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 预防预警 3.1 预防 3.1.1 森林火灾预防.坚持 预防为主 ,采取各种措施严密防范森林火灾的发生.各乡镇、国有林场要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要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加强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排除,减少森林火灾发生;

要督促、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清除林区民居、设施设备等重点目标周围、公路沿线、墓地周边、防火林带及防火线内的地表可燃物,营造防火林带和混交林,降低森林燃烧性. 3.1.2 县人工影响天气.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根据天气条件,适时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降低森林火险等级. 3.1.3 森林防火宣传 宣传目的.通过开展宣传活动,营造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的良好社会氛围,增强全社会自觉防范森林火灾的意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支持森林防火工作. 宣传工作部门及对象.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广电局、广电网络公司、各乡镇相应部门,根据森林防火的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常态化的宣传工作,长年不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做到 电视里有影像、报纸上有文章、广播中有声音、网络上有文字、手机里有短信 ,将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扑救知识、安全常识等进行播发宣传,使森林防火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宣传要求.进入森林防火紧要期(每年9月10日至翌年5月10日),加大宣传力度、密度,三级火险天气持续5天以上,春节、清明、三月

三、中秋、重阳节等传统节日来临之前2天起,上述单位和部门督促和协调我县的主流媒体、电信移动联通三大通讯运营商等,及时播发森林防火宣传警示标语、森林防火通告等. 3.2 预警 3.2.1 预警分级 按照国家统一标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4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用蓝色(二级)、黄色(三级)、橙色(四级)和红色(五级)表示.蓝色预警信号表示有效期内森林火险等级为二级(中度危险),林内可燃物可点燃,可蔓延;

黄色预警信号表示有效期内森林火险等级为三级(较高危险),林内可燃物较易点燃,较易蔓延;

橙色预警信号表示有效期内森林火险达到四级(高度危险),林内可燃物易点燃,易形成强烈火势并快速蔓延;

红色预警信号表示有效期内森林火险达到五级(极度危险),林内可燃物极易点燃,且迅猛蔓延. 森林火险预警发布标志 类别 蓝色(二级) 黄色(三级) 橙色(四级) 红色(五级) 气象条件及可燃物 图标 含义 在未来24小时和48小时内的气象条件,林内可燃物可点燃,可蔓延. 在未来24小时和48小时内的气象条件,林内可燃物较易点燃,较易蔓延. 在未来24小时和48小时内的气象条件,林内可燃物易点燃,易形成强烈火势并快速蔓延. 在未来24小时和48小时内的气象条件,林内可燃物极易点燃,且迅猛蔓延. 3.2.2 预警制作 进入防火紧要期,县林业主管部门和气象部门根据天气变化、林区物候情况,加强会商,预测森林火险等级,由林业部门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息. 3.2.3 森林火险预测预报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将气象部门提供的森林火险预测和高火险预警及时向各县乡镇人民政府通报.每年9月10日至翌年5月10日,在象州县电视台《象州县天气预报》栏目发布全县森林火险等级预报.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根据扑火工作的需要,由气象部门提供当地天气实况、天气预报、对重点火场进行跟踪预测预报. 3.2.4 预警发布 森林火险预警信息由县级以上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布,并通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络、短信等向社会公众发布.发布单位根据火险等级的变化,调整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信号. 3.2.5 预警响应 森林火险预警级别与森林防火工作力度成正比,级别越高,越要在低级别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 蓝色预警响应:关注本区域天气有关情况;

及时查看可能影响本区域森林火险预警变化的因素;

注意卫星林火监测热点核查反馈情况;

所有t望台和视频监控系统实行全天候了望监控,同时充分利用国家林业局卫星林火监测系统、自治区气象局卫星遥感监测系统、广西森林火险监测站数据,及时监测和掌握森林火情. 黄色预警响应:严格控制各种野外用火审批;

加强林区野外用火的监控巡查;

落实防火装备、物资等各项扑火准备.专业森林消防队集中待命. 橙色预警响应:县级人民政府组织野外火源管控督察组加强监督;

林区乡镇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巡护密度和加强野外火源管理;

各类森林消防队进入待命状态. 红色预警响应:所有负有扑火指挥责任的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和防火办工作人员一律在岗,不得外出;

五级红色预警已持续5天并将持续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划定森林高火险区,公布森林高火险时段,发布禁火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对重要地区和重点林区严防死守;

各类森林消防队进入戒备状态,做好随时出动扑火的准备. 4. 应急处置 4.1 森林火灾监测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综合利用卫星林火监测系统、t望台、视频监控系统、地面巡逻、群众报告等方式,全天候、立体式监测森林火情.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利用卫星林火监测系统,及时掌握热点变化情况;

火灾发生地的地面t望台、视频监控系统、扑火现场指挥人员和巡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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