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2019-07-27
大连市中山区青泥洼桥街道上海路社区办公楼改造工程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MZD2016-0501) 招标人:大连市中山区青泥洼桥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人:大连铭泽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一六年五月 大连市中山区青泥洼桥街道上海路社区办公楼改造工程 项目负责人:王麒翔 文件编制人:王麒翔 审核人:张俊青 大连市中山区青泥洼桥街道上海路社区办公楼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大连铭泽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中山区青泥洼桥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其上海路社区办公楼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

一、项目编号:MZD2016-0501 ???

二、项目地点:大连市中山区 ???

三、工期:45日历天 ???

四、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五、招标内容:大连市中山区青泥洼桥街道上海路社区办公楼改造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注:本工程中所要求的便器、水龙头、空调部分(属于强制节能产品的部分)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第十九期)的产品.投标单位如提供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第十九期)强制采购范围以外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六、预算金额:166.0215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七、投标人的资格: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

(三)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

(四)项目经理须具有社保缴费证明. 注:

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6年7月1日起至2016年7月8日止每天9:00―11:

00、13:3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市中山区凯丹天地SOHO A1座707室.

九、报名要求: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有效)或委托代理人证明(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资格证明原件、项目经理社保缴费证明原件、项目经理无负责的在建项目证明原件及上述材料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十、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6年7月22日13:30―14:0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区(3)(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 十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与地点:2016年7月22日14:0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8)(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 十

二、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本,售后不退. ??? 十

三、招标人:大连市中山区青泥洼桥街道办事处 十

四、招标代理人:大连铭泽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麒翔

电话:0411-39020105 传真:0411-39020106

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凯丹天地SOHO A1座707室目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三章 合同文件格式

第四章 工程建设要求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

第七章 评标细则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 23. 评标一般规定 前附表 24. 符合性审查 二. 总则25. 评标程序 01.使用文字种类及度量衡单位 26.现场询标及澄清 02.使用货币种类 27. 细微偏差修正 03.建设资金 28.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04.投标费用 七. 授予合同 05.投标资格 29.中标通知书 06.投标有效期 30.授标及废除授标 07.答疑会议及踏勘现场 31. 签订合同 08.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09.中标人履约保证 10. 设计文件 11. 工程量清单 三. 招标文件 12. 招标文件组成 13. 招标文件解释及澄清 14.招标文件修改 四. 投标文件 15.投标文件组成 16.投标文件格式 17.投标报价 18. 投标文件密封及标志 19. 投标文件提交 20. 投标文件撤回及修改 五. 开标 21. 开标一般规定 22. 开标程序 六.评标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工程名称 大连市中山区青泥洼桥街道上海路社区办公楼改造工程

2 建设地点 大连市中山区

3 建设规模 大连市中山区青泥洼桥街道上海路社区办公楼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4 合同价款约定方式 固定总价:投标报价文件包含投标总价及综合单价时,投标总价为合同总价.合同总价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招标内容(工程内容)及相应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

5 质量要求 质量目标:合格 执行标准:执行国家、辽宁省、大连市现行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6 招标范围 大连市中山区青泥洼桥街道上海路社区办公楼改造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7 工期要求 45日历天

8 工程质保期 2年9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 财政资金,预算金额:166.0215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0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

(三)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

(四)项目经理须具有社保缴费证明. 注:

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资格审查方式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

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再审;

投标人中标后,如有必要,由招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12 投标报价 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 其他说明:投标报价总额应与工程项目总价表总额一致,投标报价让利应体现在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投标标价中.

13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4 投标保证金金额 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0元人民币;

保证金可以是电汇、支票、汇票或大连市中山区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等形式中的一种(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见附件)(支票或汇票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支票或汇票).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在2016年7月15日16:00(北京时间)之前到大连铭泽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递交(工作时间以内).外地企业若要汇款,请汇至: 户名:大连铭泽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人民路支行;

账号:3400072209006819341 递交地点:大连市中山区凯丹天地SOHO A1座707(以到帐时间为准若在规定日期前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付款,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 注:大连市中山区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适用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银行预付款保函的担保;

办理的详细流程请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通知公告窗口中《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

15 答疑答疑会时间:另行通知 答疑会地点:另行通知

16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

17 投标文件 份数及要求

1、投标函件、技术标书、商务标书装订成一册,正本 一份,副本 五份;

2、以上投标文件密封在一个封袋中;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密封及标志,若未按规定进行密封及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投错放或提前开封以及投标文件被拒绝的责任.

2、封面注明 投标工程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

18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时间 收件人:大连铭泽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 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区(3) 截止时间: 2016年7月22日14:00时19 开标开标时间: 2016年7月22日14:00时地点: 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8)(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

20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投标人中按总报价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选取五家(不足五家的全部选取)进行详细量化评审,综合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总报价低者优先.

21 主要材料

1、投标人必须选用满足国家、省、市技术标准要求,符合技术参数要求,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合格证等证书齐全,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有效期内合格报告的设备、材料,本工程均应选用高效、节能、环保的国家名优品牌产品及材料,严禁使用国家及大连市禁止和限制使用的产品.

2、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主要材料清单及技术标准要求逐项注明材料生产厂家、产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标准及总价.投标人未注明生产厂家、产地、品牌、规格型号的材料,一旦中标,招标人有权指定符合要求的品牌产品,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实际工程中使用的材料(包括材料的选样、型号、规格、颜色、款式等)必须经过招标人认可后方可用于工程中.如中标人在施工中所用材料与投标所报材料不符,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监理及招标人未及时发现,竣工后发现,扣除该项工程全部工程款.

22 工程款支付方式 无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部工程款的95%,剩余5%做为保修金.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无息).

23 规费、税金

1、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包括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

2、投标人应结合取得的本年度《辽宁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并按《转发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颁发、的通知》大建委发(2008)75号文件文件确定的原则和标准计算规费,按《关于调整大连市建设工程费用标准中税金费率的通知》(大造价字【2011】3号)文件的标准计算税金. 注:

1、工程定额测定费已取消,投标人不得计取;

2、社会保障费按税前工程总造价的3.2%计取.

24 安全文明 施工要求 安全目标:合格 执行标准:执行国家、辽宁省、大连市现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验评标准.

25 投标 函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3、投标函

4、投标承诺书、项目经理承诺书、造价工程师或壹级造价员承诺书、消防验收承诺书

5、投标人安全资格审查意见书(大连市建委安全监督站办理)

6、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1)投标单位本年度《辽宁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 2)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26 商务 标书 商务报价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总价;

2、工程项目总价表;

3、单项工程造价汇总表;

4、单位工程造价费用汇总表;

5、单位工程规费计价表;

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7、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8、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9、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10、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11、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12、主要材料价格表. 业绩与信誉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人业绩和信誉(加盖公章)

2、项目管理机构情况及主要人员简历(加盖公章)

3、生产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加盖公章)

4、投标人近三年内企业信誉列表及有效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近三年内管理体系认证有效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近三年内类似工程业绩列表及有效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7、项目经理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列表及有效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7 技术 标书

1、总体概述:施工程序总体设想及施工段划分;

2、施工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及违约承诺;

4、劳动力和材料投入计划及其保证措施;

5、机械设备、办公设备及检测设备投入计划;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7、质量保证措施与违约承诺;

8、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及违约承诺;

9、针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10、相关表格及其它辅助说明资料.

28 总承包服务费 不采用

29 其他要求 本项目各种材料、设备、工艺须符合消防要求,中标人负责办理前期、建设过程中及竣工验收等系列消防相关手续,并且于本次投标报价中考虑相关费用,招标人不再另行考虑该项费用.

29 投标报价风险 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并自行考虑风险因素计算投标报价,一旦中标,投标报价将不会因市场变化得到调整. 投标报价中应包括工程量清单项目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项目措施费、规费、税金、以及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人漏报或不报,招标人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它项目的综合单价及合价中而不予支付.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逐项填写综合单价及合价,投标人没有填写综合单价及合价的项目,招标人将视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它项目的综合单价及合价中而不予支付. 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内容和格式不许增加和修改,投标人确认工程量清单存在的缺项、漏项、计算误差时,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日之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则视为投标人已认可该工程量清单包含了本工程改造全部内容. 投标人提出清单工程量修正意见未被招标人采纳时,投标人应自行考虑由此引起的的报价风险.投标人在报价中未计算此类风险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0 工程造价调整条件 发生了经发包人认可,且经核准的工程变更,并引起工程造价增减的项目:

1、工程造价增加在合同价3%(含3%)之内的,不予调整;

工程造价增加超过合同价3%以上部分或工程结算价低于合同价时,按实际发生调整.

2、具体工程造价调整方法,按本文

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51条 补充条款 约定执行.

3、工程变更增加造价超过中标价5%以上的,按大建发[2006]10号文要求到相关部门备案,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1 工程价款调整方式 发生了经发包人认可,且经财政部门核准的工程变更,相应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用,按以下原则确定:

1、合同中已有适用的费用项目(含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用,下同),按合同已有的费用项目确定;

2、合同中有类似的费用项目,参照类似的费用项目确定;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费用项目,由承包人提出相应的费用项目,由发包人认可后报财政部门审核确认.

4、具体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按本文本

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51条 补充条款 约定执行.

32 报价注意事项 最佳报价:如果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未低于所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报价算术平均值下浮15%的投标单位超过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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