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9-09-25 |
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离厂界距离等. 6.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目录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14 环境质量现状及评价
18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21 评价适用标准
23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27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37 环境影响分析
38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49 项目可行性分析
50 总量控制
54 环境管理与监测
55 结论与建议
62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武陵区食为天米粉厂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武陵区食为天米粉厂 法人代表 王霞 联系人 蒋建湘 通讯地址 常德市武陵区东江街道新安社区4组安东路(武陵工业园) 联系电话
13055021330 传真 / 邮政编码
415000 建设地点 常德市武陵区东江街道新安社区4组安东路(武陵工业园) 立项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新建 改建 扩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 C1431-米、面制造 建筑面积 (平方米)
204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万元)
2000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 (万元) 130.5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6.53% 评价经费(万元) / 投产日期 项目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由来 米粉是以大米为原料制成的条状、丝状米制品,是一种经济、方便、可口的食品,只要经过简单的煮沸或煸炒,加上调料即可食用.米粉质地柔韧、富有弹性、水煮不糊、干炒不易断,食用爽口、易消化,既可作主食,也可作小吃,深受消费者欢迎,是我国南方居民的主食之一,两湖、两广、川浙一带的居民都把米粉作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食物,具有十分广阔的市场前景.米粉正逐步成为我国居民观念中一种集营养、卫生、方便、保健、耐储存、价格低廉于一体的立项方便食品,市场呈现出一片供不应求的状态.在考虑市场需求的前提下,武陵区食为天米粉厂将原有年产2000吨米粉扩建到年产5000吨,以满足市场和公司发展的需要. 经现场勘查发现,2016年完成《武陵区食为天米粉厂年产2000吨米粉加工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7年6月6日获常德市环境保护局武陵分局《关于武陵区食为天米粉厂年产2000吨米粉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17年9月23日常德市环境保护局武陵分局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并委托常德市环境监测站对生产废水进行采样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常环监站字ZL(2017)-09-333),根据监测报告显示,生产废水中的COD、SS、NH3-N均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规定的一级限值,并于2017年9月29日送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经建设单位整改后,于2017年10月27日常德市环境保护局武陵分局执法人员再次对建设单位对生产废水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常环监站字ZL(2017)-10-368),根据监测报告显示,生产废水中的COD、SS、NH3-N仍都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规定的一级限值,2017年11月2日常德市环境保护局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常环罚告字[2017]19号)进行告知,于2017年11月24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常环罚字[2017]19号)对建设单位进行处罚,为此,建设单位积极整改并于2019年5月8-9日通过建设单位组织的自主验收.建设单位在充分考察市场后,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在不改变现有生产工艺、不增加生产设备、建筑面积和人员的情况下,改建燃气锅炉2台,将原有的0.5t液化石油气锅炉1台变为1台2t天然气锅炉和1台3t天然气锅炉(备用),对原污水处理站进行改建,并优化处理工艺同时扩大污水处理规模,将生产工作时间由原300天每天5小时工作制调增为360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将大米浸泡清洗由原两次浸泡改为1次浸泡,对现场平面布置进行调整(调整范围:将原租用的锅炉房取消,将新增加的2锅炉布置在原污水站东侧,增建污水处理设施布置在厂区东北侧),将原有2000吨/年的生产规模提升至5000吨/年,根据现场调查和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的污水排放方式发生了变化,由原项目直排南侧水渠改为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接入常德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出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由于本项目生产规模、防治污染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故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根据现场踏勘,目前项目扩建部分已经完成,因此,本项目为补办环评.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相关分类,本项目为 C1431米、面制造 ,根据环境保护部2017年第44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修订),本项目属于 第三项 食品制造业,第11项 除手工制作和单纯分装外的 ,属于报告表环评类别,因此本项目需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武陵区食为天米粉厂委托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调研踏勘,收集有关资料,并对业主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污染物因子分析.在此基础上,依照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规范,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修订)》,2018.12.29;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修订))》,2018.12.29;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2016.11.7;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2018.1.1;
(6)《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2018.10.26;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28;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3.1;
(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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