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2019-09-30
东莞市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采购编号:441900-13-201902-130403-0002 项目名称:长安公安分局射击场室内及室外配套备项目 东莞市长安镇招投标服务所 2019年2月目录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4 投标邀请函

5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10

一、说明

11 1.

适用范围及资金来源

11 2.定义

11 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1 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3 5.投标费用

14 6. 联合体投标(适用于联合体投标项目)

14

二、招标文件

15 7.招标文件的组成

15 8.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5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6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6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6 11.投标文件格式

16 12.投标文件的编制、数量和签署

17 13.投标报价说明

18 14.投标货币

19 15.投标有效期

19 16.投标保证金

19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20 17.投标文件的标记和密封

20 18.投标截止时间

21 19.迟交的投标文件

21 20.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1

五、开标与评标及定标

22 21.开标

22 22.评标委员会与评标方法

23 23.投标文件的评审

24

六、合同授予

32 24.合同授予标准

32 25.采购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32 26.发布中标结果

32

七、合同签订和履行

32 27.合同的签订

32 28.履约保证金

33 29.融资

33

八、询问、质疑、投诉

34 30. 询问

34 31. 质疑

34 32. 投诉

34

九、其他

35 33. 适用法律

35 34. 招标文件解释权

35 第三部分 合同书格式(仅供参考)

36 第四部分 用户需求书

49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81 1.投标文件目录

82 2.评分标准索引表

83 3.符合性审查表(初审)

84

一、价格文件

85

二、商务文件

87

(一)投标函

87

(二)资格证明文件

89 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89 2.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0 3.供应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

91 4.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91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92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3

(三)业绩表

94

(四)商务差异表

95

(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文件

96

三、技术文件

97

(一)小型或微型企业声明函

97

(二)投标技术服务方案

98 1. 投标技术服务说明(货物类)

98 2. 投标技术服务方案(服务类)

99

(三)技术差异表

100

(四) 重要技术参数()响应表

101

(六)提交事项

103

四、唱标信封

104

五、附件(以下参考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105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投标邀请函 东莞市长安镇招投标服务所(以下简称 招投标服务所 )受东莞市公安局长安分局(以下简称 采购人 )的委托,现就长安公安分局射击场室内及室外配套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实施能力和资质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长安公安分局射击场室内及室外配套设备项目 采购编号:441900-13-201902-130403-0002 2. 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要求 单位 数量 备注 包A 长安公安分局射击场室内及室外配套设备项目 详见用户需求书 项1注:供应商必须对该包中所有设备进行投标,否则招投标服务所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采购公告公示期限:

2019 年02 月03 日至 2019年02 月15 日(共6个工作日). 报名时间:2019 年02 月03 日至

2019 年02 月15 日(公休节假日除外). 4.报名地点:东莞市长安镇招投标服务所,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体育路10号城建大厦3楼. 备注: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完成注册入库.投标人须登录东莞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dg.gov.cn/dggp)/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g.gov.cn,企业身份为 政府采购类 )及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链接:http://www.gdgpo.com/workEnchiridion.html)进行建档入库,已建档入库的供应商除外.因供应商未完成注册登记造成本项目不能按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的须承担全部责任. 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如有技术和商务的疑问,请将问题以书面的形式(要求为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送至招投标服务所.已经报名,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长安镇招投标服务所. 5.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19 年02 月26 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9 年02 月26 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和开标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体育路10号城建大厦8楼. 开标事宜:届时请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人应向招投标服务所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包号 包组内容 保证金 包A 长安公安分局射击场室内及室外配套设备项目 ?89,000.00 人民币捌万玖仟元整 6.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投标服务所和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投标服务所、采购人在因为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时其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6.3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6.3.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6.3.2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投标人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规的行为. 6.4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形式缴交,不可以采用现金方式(包括以存现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投标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6.5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划账形式提交,应符合下列规定: 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方式提交的,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名称:东莞市长安镇招投标服务所 开户行:中信银行东莞长安支行 帐号:8114801014100209078. 联系人:莫先生,

电话:0769-85072563 7. 投标人必须保证资金以其投标人的名称(以分公司或子公司汇款无效)汇入到保证金专用账户(以银行到帐为准). 7.1如项目出现分包情况的,投标人必须按包号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 7.2 采用《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提交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由专业担保机构或金融机构出具;

②投标担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③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7.3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7.4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其签署合同后,招投标服务所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逾期办理的,招投标服务所不承担迟延退款责任. 注明: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形式缴交,不可以采用现金方式(包括以存现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投标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各投标人在汇投标保证金时应在用途栏上写明采购编号. 8.招投标服务所、招标人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9.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形式查询: 单位名称:东莞市长安镇招投标服务所 详细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体育路10号城建大厦3楼. 邮政编码:523850 联系人:麦小姐 联系

电话:0769-85072563 传真:0769-82926555 10. 有效通知载体:所有有关本次招标的招标公告、结果公示均会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dg.gov.cn/dggp/)及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有关本次招标的其它相关信息(包含更改通知)在上述两个网站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请投标商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到上述网站查询该项目的有关通知详情.)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及资金来源 1.1本次招标标的为长安公安分局射击场室内及室外配套设备项目,详细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1.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总额预算:?8,915,200元. 2.定义 2.1采购人:东莞市公安局长安分局. 2.2供应商: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3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2.4日期:指公历日. 2.5时间: 指北京时间. 2.6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2.7招标文件中所规定 书面形式 ,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方式,通讯方式包括专人递交或传真发送. 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3.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授权书),自然人参加投标时还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拟安排本项目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以及《拟投入本项目设备情况表》;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1货物是指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应当是本国货物. 4.2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4.3属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提供所投产品应已列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注:该清单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请供应商打印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 4.4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采购人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4.5验收. 4.5.1验收工作由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单位)与供应商共同进行. 4.5.2在验收时,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或服务的相关资料,按采购人提出的方式验收. 4.5.3由采购人对货物或服务的质量、规格和数量及其他进行检验.如发现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任何一项与招标要求规定不符,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5.投标费用 5.1招投标服务所、采购人不负责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提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5.2招投标服务所不收取中标服务费. 6. 联合体投标(适用于联合体投标项目) 6.1联合体投标的供应商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6.1.1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并将共同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6.1.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1.3以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1.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6.1.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 7.1.1 投标邀请函;

7.1.2 供应商须知;

7.1.3 合同书格式;

7.1.4 用户需求书;

7.1.5 投标文件格式. 7.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8.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8.1采购人或招投标服务所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投标服务所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不足15日的,招投标服务所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8.2采购人或招投标服务所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将更变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8.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投标服务所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9.2 除非招标文件在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招投标服务所和采购人所有往来文件中的所有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供应商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价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唱标信封. 10.2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1.投标文件格式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进行编制. 12.投标文件的编制、数量和签署 12.1供应商应提交: 一套正本(包括价格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

五套副本(包括价格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

一份唱标信封的投标文件;

一套电子版(光盘或U盘介质,WORD或EXCEL格式,无病毒,独立密封). 12.2投标文件正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正本主要内容(招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内容和加盖投标人公章)须由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投标文件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应................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