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2019-09-28
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区分局 办公楼警务升级及食堂改造工程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JM-2018-11-11570 招标人: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区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环亚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O一八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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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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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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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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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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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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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25 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区分局办公楼警务升级及食堂改造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编号:JM-2018-11-11570

一、招标条件 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区分局办公楼警务升级及食堂改造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采购人)为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区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与竞争性磋商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区分局办公楼警务升级及食堂改造工程;

2.2 竞争性磋商范围:土建工程、电气工程、装饰工程、监控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工程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2.3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区分局;

2.4 采购预算:人民币135.5009万元,其中食堂改造工程为81.3183万元、办公楼警务升级改造工程为54.1826万元;

2.5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0 日内竣工并验收合格.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资质有效,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投标人不得为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3.7 外省企业按照省住建厅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及〔2018〕12号文件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4.1时间:2018年11月23日至2018年11月29日每日上午8:30~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北京环亚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3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外埠投标人提供入吉备案截图、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以上所有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到北京环亚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 4.4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6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北京环亚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供应商在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或磋商保函. 5.4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日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区分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3298号 联系人:蔡女士 联系

电话:0431-

85290085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环亚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东皇大厦4楼 联系人:张磊 联系

电话:0431-85116007 监督单位: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 采购人: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区分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3298号 联系人:蔡女士 联系

电话:0431-85290085

2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北京环亚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东皇大厦4楼 联系人:张磊 联系

电话:0431-85116007

3 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区分局办公楼警务升级及食堂改造工程 采购编号:JM-2018-11-11570

4 磋商范围 土建工程、电气工程、装饰工程、监控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工程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5 建设地点 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区分局

6 资金来源及 落实情况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7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40 日内竣工并验收合格.

8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9 现场情况 具备开工条件.

10 现场踏勘 投标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

11 分包情况 不允许分包.

12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13 供应商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5-2017年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015-2017年度);

近三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18年度);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资质有效,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5 外省企业按照省住建厅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及〔2018〕12号文件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6. 投标人不得为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14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5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 将质疑问题以word格式发至[email protected]邮箱,并将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材料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否则不予解答.

16 采购人书面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

17 构成响应文件的 其他材料 资质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供应商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信息的真伪由磋商小组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查询确认];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开户许可证;

5.项目经理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项目管理机构团队其他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等)职称证或岗位证;

7.投标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近期社保证明(社会养老保险电脑系统打印证明并加盖公章或社保局出具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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